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申报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
2.将申报项目择优排序,统一上报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认真审核;项目汇总表,上报时须加盖公章。研究生申报由所在学院负责。
3.2018年3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团委(B1-20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06392865@qq.com。
4.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只能本科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只能研究生申报,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5.鉴于团省委通知尚未下达,如与省里通知不一致则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