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集
——2018年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第10期(总第83期)
党委宣传部编2018年6月6日
【本期主题】
“真抓实干 继往开来 努力实现更名大学目标”专题学习资料
【编者按】
2018年, 学校以“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和保障条件,力争实现更名大学目标”为抓手,全面推进校“十三五”规划,同心协作,落实责任,补齐短板,做强特色,力争更名大学目标实现。
为更深刻认识更名大学对学校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全面、细致了解“大学”设置标准,推进学校更名大学工作顺利开展,特编辑本期导刊,供大家学习参考。
【目录】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2.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3.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4.陈锋: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历史与必然
5.陈锋:高校转型要两线并进,重点突破
6.洪丹:高校更名也是一种鞭策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为做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的质量,现就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设置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置标准
(一)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二)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六)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设置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应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学校名称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
2.设置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3.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4.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三、设置申请
1.教育部每年第4季度办理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3季度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次审批时间办理。
2.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建校招生。
3.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类型、办学定位、学科和专业设置、规模、领导体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2)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本地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3)拟建学校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规划;(4)拟建学校的经费来源和财政保障。
4.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普通本科学校的,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5.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6.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普通本科学校设置问题的文件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教发〔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以下简称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校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才供给与需求关系深刻变化,面对经济结构深刻调整、产业升级加快步伐、社会文化建设不断推进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同质化倾向严重,毕业生就业难和就业质量低的问题仍未有效缓解,生产服务一线紧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尚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要求。
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必须采取有力举措破解转型发展改革中顶层设计不够、改革动力不足、体制束缚太多等突出问题。特别是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找准转型发展的着力点、突破口,真正增强地方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能力,为学习者创造价值的能力。各地各高校要从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对转型发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试点引领、示范推动,转变发展理念,增强改革动力,强化评价引导,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2.基本思路
——坚持顶层设计、综合改革。系统总结近年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不断完善促进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院校设置、招生计划、拨款制度、学校治理结构、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招生考试制度等重点难点领域的改革。充分发挥评估评价制度的导向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转,使转型高校的教育目标和质量标准更加对接社会需求、更加符合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需求传导式的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加强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毕业生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型创业人才培养取得重大突破,将一批高校建成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和技术创新基地。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转型的主体是学校。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试点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转型内生动力活力,带动更多地方高校加快转型步伐,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坚持省级统筹、协同推进。转型的责任在地方。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统筹权,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制定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区域内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发展工作。
三、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
3.明确类型定位和转型路径。确立应用型的类型定位和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责使命,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根据所服务区域、行业的发展需求,找准切入点、创新点、增长点,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转型高校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发扬民主,通过广泛的思想动员,将学校类型定位和转型发展战略通过学校章程、党代会教代会决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4.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合作关系,使转型高校更好地与当地创新要素资源对接,与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创新发展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求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支持,通过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和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形成高校和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格局。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区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大战略,加快建立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万众创业的一体化发展机制。
5.抓住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增强把握社会经济技术重大变革趋势的能力,加强战略谋划和布局,实现弯道超车。适应、融入、引领所服务区域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瞄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形成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新格局。促进新技术向生产生活广泛渗透、应用,推动“互联网+”战略在当地深入推进,形成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新优势。以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为突破口,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院。
6.建立行业企业合作发展平台。建立学校、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校企合作的专业集群实现全覆盖。转型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实行共同组建教育集团,也可以与行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共建共管二级学院。建立有地方、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校、院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成员中来自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比例不低于50%。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积极争取地方、行业、企业的经费、项目和资源在学校集聚,合作推动学校转型发展。
7.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按需重组人才培养结构和流程,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设置,形成特色专业集群。通过改造传统专业、设立复合型新专业、建立课程超市等方式,大幅度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建立行业和用人单位专家参与的校内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形成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依法设置新专业的机制。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集中力量办好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
8.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率先应用“卓越计划”的改革成果,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扩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的权利。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转型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学员。
9.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整合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专业技能应用和实验实践课,更加专注培养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把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把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改革,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开发在线开放课程。
10.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中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
11.促进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有机衔接。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有条件的高校要逐步提高招收在职技术技能人员的比例,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就业“旋转门”机制,为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终身学习提供有效支持。适当扩大招收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毕业生的比例。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习者来源、知识技能基础和培养方向的多样性,全面推进模块化教学和学分制。
12.广泛开展面向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瞄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线劳动者技术提升、技能深化、职业转换、城市融入的需求,大力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应用、形式多样、贴近需求的继续教育。主动承接地方继续教育任务,加强与行业和领先企业合作,使转型高校成为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依赖的继续教育基地,成为适应技术加速进步的加油站、顺应传统产业变革的换乘站、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池。
1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积极探索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试点高校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员,应当将技术技能测试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教育部制定有关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试点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办法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以省为单位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方案、过程、结果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14.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调整教师结构,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通过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制度改革,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
15.提升以应用为驱动的创新能力。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努力成为区域和行业的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协同创新方式加强产业技术技能积累,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应用和创新。打通先进技术转移、应用、扩散路径,既与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联动,又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联动,广泛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
16.完善校内评价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适应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质量标准、内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将学习者实践能力、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将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社区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先进技术转移、创新和转化应用作为科研评价的主要方面。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配套政策和推进机制
17.落实省级政府统筹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本科高校的改革意愿和办学基础,在充分评估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试点高校。试点高校应综合考虑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省级改革试点方案要落实和扩大试点高校的考试招生、教师聘任聘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18.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应用型高校的设置标准。制定应用型高校评估标准,开展转型发展成效评估,强化对产业和专业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与专业教育的符合程度、双师型教师团队的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考察,鼓励行业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制定试点高校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的改革方案,支持试点高校依法加快设置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的新专业。支持地方制定校企合作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
19.加大对试点高校的政策支持。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倾斜、存量调整,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将试点高校“双师双能型”高水平师资培养纳入中央和地方相关人才支持项目。在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中适当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支持试点高校开展与国外同类高校合作办学,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走出去办学。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等作用,与国外相应联盟、协会开展对等合作交流。
20.加大改革试点的经费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对改革试点统筹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对产业发展急需、技术性强、办学成本高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中央财政根据改革试点进展和相关评估评价结果,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等专项资金,适时对改革成效显著的省(区、市)给予奖励。高校要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向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实习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倾斜。积极创新支持方式,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投入。
21.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改革试点的经验和案例,有计划地推广一批试点方案科学、行业企业支持力度较大、实施效果显著的试点典型高校,并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共同建立跟踪检查和评估制度。
22.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对转型发展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举办转型试点高校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坚定改革信心,形成改革合力。广泛动员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研究。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试点经验。
根据本意见精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指导。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15年10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教发〔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教育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把握高等学校设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所面临新的形势主要是,高等教育将从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迈进,同时又呈现出高等教育学龄人口数量总体下行、局部上升的不均衡态势,需要高等教育的类型更加多样,质量更加提高,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迫切需要高等教育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在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中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对举办高等教育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急需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高等教育,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上做好制度设计与政策保障。
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国家层面需要完善分类设置标准的顶层设计,在做好高等学校设置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评价;一些地方对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论证较为粗放,对存量高等学校与增量高等学校的综合分析不够深入,缺乏增强存量高等学校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的有力举措,在增设高等学校类型和数量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财政支撑能力之间衔接力度有待加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有待提高;一些高等学校定位不清,热衷于层次提升或更名,盲目增设学科专业,办学特色弱化,同质化倾向明显。
二、“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主题,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为主线,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研究探索分类设置制度,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类发展。依据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统筹好规模与结构、需求与条件、存量与增量的关系。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化发展。
——优化存量,做优增量。深入分析存量高等教育资源的总量、结构和条件,在推动存量高等学校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的前提下,根据优化结构、补充短板的原则科学制定增量高等学校设置方案,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
——省级统筹,分区指导。完善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在推动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投入保障等方面的责任。教育部将根据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财政能力等差异因素,加强分区指导,推动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公开透明,规范严格。大力加强高等学校设置全过程信息公开,保障有关各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评价机制,推进监管和评价结果公开。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设置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公平公正。
三、科学编制“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各地要把编制“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作为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科学安排好“十三五”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等相关事项。一是要做好规划衔接,上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下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切实把国家和区域重大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各个环节上来。二是要注重系统研究。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产业结构、人才需求结构等因素的系统分析,围绕着本地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全面梳理本地区高等教育资源总量和结构,提出提升存量高等学校办学实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以及增设高等学校的具体方案,通过规划的实施推动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提升。三是要加强部门协同。注重与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切实统筹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求与实际支撑能力之间的关系,为“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把优化存量高等教育资源摆在“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首要位置
(一)探索构建高等教育分类体系。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我国高等教育总体上可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研究型高等学校主要以培养学术研究的创新型人才为主,开展理论研究与创新,学位授予层次覆盖学士、硕士和博士,且研究生培养占较大比重。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并从事社会发展与科技应用等方面的研究。职业技能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专科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并积极开展或参与技术服务及技能应用型改革与创新。各地要结合国家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框架和本地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构建符合本地省(区、市)情和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拨款标准、质量评估、人事管理、监测评价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政策引导作用,逐步形成不同类型高等学校之间各安其位、相互协调,同类型高等学校之间有序竞争、争创一流的发展格局。
(二)各地要依据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对接区域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对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高等教育层次结构,逐校明确存量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学科专业布局。坚决纠正部分高等学校贪大求全,为了更名、升格盲目向综合性、多科性发展的倾向,严格依据标准审批“学院”更名“大学”,切实引导存量高等学校把精力和资源用于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与内涵发展上来。“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政策,努力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提升其办学层次,且学科专业设置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民办高职院校,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要求审批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将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
(三)各地要根据存量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学生就业等因素,逐校核定办学规模。引导高等学校逐步削减就业率较低、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经费支撑能力不足的高等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但逾期仍然不能改正的,要采取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的措施乃至在保障平稳前提下依法报审批机关撤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学校资产和人员。教育部将组织第三方对存量高等学校特别是新建本科学校的办学条件、财务状况和内涵建设等情况开展监测评价。
(四)各地要系统梳理区域内独立设置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学校的基本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地逐步加以调整优化。对于停招多年、已经没有在校生的,须商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在确保平稳前提下逐步撤销。对于个别科类特殊、在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布局中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的,可单独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高等职业学校。对于开展学历教育条件不足,在开展非学历教育又有一定基础的,可根据当地需求和自身特色转为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大学,按照开放大学办学模式和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革试点,服务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对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鼓励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五、确保新增高等教育资源的质量
(一)科学研究修订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把好新设高等学校的质量关。教育部按照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的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根据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办学特点,研究修订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围绕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核心目标,根据发展需要适度调整和提高部分设置条件。发挥设置标准的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推动新设高等学校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高起点办学。
(二)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强国战略、脱贫攻坚战、京津冀协同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产业战略,支持确有需求、现有高等学校培养能力不足同时又确有支撑与保障能力的地区新设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边境城市延伸。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相关学科领域开展前沿性基础研究,着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三)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推进民办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加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对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给予政策倾斜。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应纳入当地高等教育布局总体规划,并须符合三个方面基本要求:一是举办者具有明确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清晰。二是举办者能够提供充足资金来源和保障,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运行经费。三是学校具备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特别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的专任教师队伍。
(四)各地要紧扣质量提升的主题和结构优化的主线,切实指导拟新设高等学校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逐校明确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关键事项,在有序推进新设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的同时,作为部省两级监管新设高等学校发展情况的基本依据。
(五)申请举办中外合作机构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现行办法执行。
六、完善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制度
(一)完善设置规划约束制度。“十三五”时期,要坚持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严肃性,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等相关事项,均须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实施,未纳入设置规划的高等学校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如因发展需要确需对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修改完善的,可在“十三五”中期经规划中期评估后对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进行一次中期调整,但必须完整履行规划编制的基本程序。
(二)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是教育部的咨询机构,为教育部提供高等学校设置的决策咨询意见。“十三五”时期,要组建第七届高评委,遴选一批原则性强、业务精湛的高等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进入高评委,不断优化专家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高评委工作机制,修订高评委章程和工作细则,加强高评委组织机制建设。组织高评委专家开展高等学校设置领域的政策研究与交流,不断增强高评委专家业务能力建设,为“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完善本科学校审批制度。“十三五”时期,全国不分区域和办学体制,教育部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普通本科学校的设置申请。有关省(区、市)须就拟设置本科学校是否符合“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办学条件是否达到设置标准等事项进行预审,并于9月30日前提交申请,有关省级人民政府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接到设置申请后,教育部启动形式审查程序,纳入各地“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且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者,经公示后进入高评委专家考察和评议环节。高评委将对照“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设置标准等对拟设置本科学校进行考察和评议,评议结果报经教育部党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批准文件。建立惩戒机制,对在审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高等学校,“十三五”时期将取消其设置申请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四)完善专科学校备案制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审批设置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教育部提交备案文件,办理备案工作。备案文件应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有关高等学校的基本情况,以及学校建校基础、办学条件、所在地、办学体制和举办者等基本信息,并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有关高等学校的批文。教育部对照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专科层次高等学校设置标准、高等学校名称使用有关规定、高等学校设置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公布有关高等学校名单;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建议有关省(区、市)予以改正。对备案工作中发现的省级人民政府违规审批等突出问题,教育部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各地须在当地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年度拟设置高等学校名单及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教育部将在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高等学校设置标准、高等学校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拟批准设立高等学校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探索建立对新建高等学校的过程监测与评价制度。“十三五”时期,教育部将会同各地对“十二五”时期新设本科学校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特别是办学定位、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情况等开展监测评价,并将监测评价结果作为调控各地高等学校设置节奏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加强“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确保“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有序开展,稳妥实施。规划编制期间,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部将为各地编制规划提供政策指导和数据支持服务。本《意见》印发后3个月内,各地应完成“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草案编制工作。教育部将组织高评委专家,对各地规划草案逐一沟通评议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正式文本,于2017年6月底前由省级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备案,作为“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基本依据。
教育部
2017年1月25日
陈锋: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历史与必然
发布时间:2017-07-18来源:《大学》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陈锋在接受《大学》专访中谈到:高校转型政策的出台有三个重要的背景。高校转型最为重要的作用是通过促进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进而促进整个教育体系的现代化。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获得高度关注。您如何理解这一改革举措的决策意义?
陈锋:高校转型就是要推动高校,尤其是部分地方普通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
高校转型政策的出台有三个重要的背景。
第一个背景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并向普及化发展使分类管理变得更加迫切。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高等教育要分类发展,这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发展 思路。高校围绕怎么分类发展,用什么样的路径去实现发展等理论问题,开展了一些探索,直到2013年,这些问题才开始逐渐变得清晰起来。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国务院的决定和六部委规划的出台,提出的转型发展是对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真正破题。
第二个背景是加快建立现代教育体系的要求,必须加强对整个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提出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但在提出目标之后,也没有真正地做下去。因为1993年以后工作的焦点是“两基”任务。这中间伴随着职业教育发展,伴随着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到普及化。但是现代教育体系是整个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和标志,所以国家在“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基本公共教育体系的框架和思路,2014年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到教育“十三五”更加系统地来论述现代教育体系,都是为了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地方高校转型发展 是借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任务提出来的,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也要借着职 业教育这个突破口,通过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来推动和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的建设。
第三个背景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对高等教育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清晰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也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也好,说到底需要科技和人才的支撑,地方普通高校如何不加快转型,提高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就无法担负起这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
问:高校转型的具体要求是在职业教育的文件中首次提出来,这是否意味着高校转型是放在职业教育分类范畴考虑的?
陈锋: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本世纪初就已经提出来了,2010年的规划纲要中又再次重申。高等职业教育也是属于高等教育,只是原来大家更多从层次上来看待。六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对应用技术型高校做了一个明确的解释: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是职业教育的一个层次,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融合发展。
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分类维度。高等教育是从阶段来分的,比如从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是从类型来分的。所以从逻辑上来讲,它们之间一定有一个交叉重合的部分。特别是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基本教育后的教育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和灵活性的状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本来就没有也越来越不会有清晰的边界。从管理体制上讲,不同部门管理的事务要有清晰的边界划分,但这不是划分学校分类的边界。
所以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很多人问,应用型高校到底属于高等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在逻辑上,截然分开的想法是不成立的,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在发展上,应用型高校应当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
问:既然高校转型并不简单由职业教育直接生发,那如何理解高校转型又是在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时间点上得以突显?
陈锋:高校转型发展的题目虽然是借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样一个任务提出来的,但却是新的发展阶段加快建构现代教育体系的时代要求和历史必然。我们是要通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样一个设计来推动现代教育体系的建设,这是总思路。
一项政策最后要上升为国家决策,是需要找时机和契机来实现的。从学术角度来讲,我相信,在2000年之前一定有人说过高校转型的问题,2000年以后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有更多的人在探索和研究,有些学校还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2013年这个时间节点从国家政策的层面提出来,并不意味着之前是空白,不然怎么会在2013年这个节点上就找出这么多高校转型的典型经验来?但是要成为最高层的决策,总是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的。这个时机就是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而现代职 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又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问:我们可以期望通过高校转型对中国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甚或现代教育发展发挥怎样的作用?
陈锋:从教育角度来讲,高校转型最为重要的作用是通过促进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构,进而促进整个教育体系的现代化。
就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而言,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职业教育的体系化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衔接和沟通关系。第二个问题是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要解决职业教育的断头路问题和人才培养层次规格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职业教育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既包括坚持就业导向,又包括解决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如何职业发展和向上流动的机会问题。这三个方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联系在一起的,不能分割来看。
目前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主要就是因为偏向从一个维度去理解这个问题。有的只从职业教育去理解高校转型,纠结于转型的属性是职业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有的只从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来看,会认为现代职业教育是不是搞了一个新的升学方式;有的只从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沟通角度来看,会认为职业教育会不会搞成职业教育的普通化;有的只从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理解,会认为是不是职业教育过度实用化、功利化。所以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就容易把这个问题看偏差了。但实际上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本身来讲,这三个问题是统一的。高校转型发展的任务也要从这个三个方面来落实。
许多学校把升格和更名看成是规划的核心目标、战略的核心任务,这是不正确的。转型更多地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相联系,以往一些学校更多地是在政府的政策体系、管控体系中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而转型是要求在为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
高校转型既是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普及化发展背景下的高校分类改革,也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还要在终身教育体系下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融合发展,其治理结构、办学方式、学科专业体系、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流程模式乃至学校的空间结构、组织方式都面临深刻的变革。
问:当“应用技术大学”被普遍用来指称转型高校或高校转型方向时,其间似乎已暗含着一种惯性似的高校层级表达。如此,那些需要转型的、以学院命名的地方高校,如何摆正自己转型的位置?
陈锋:考虑在我国客观上存在着“大学”和“学院”的区分,在正式文件中都是使用“应用型高校”或“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概念。随着高等教育分类改革的推进,院校设置必然走向分类设置,这个已经在教育部的改革日程中。但是对学校而言,需要认清楚,转型和“更名”(学院更名为大学)是两件事,虽然它们有关联的。
以往我们看一些例子,许多学校把升格和更名看成是规划的核心目标、战略的核心任务,这是不正确的。转型更多地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相联系。以往一些学校更多地是在政府的政策体系、管控体系中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而转型是要求在为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政府管控所追求的目标和学校发展的目标是有差距的,这就是为什么要强调学校自主权。当然,政府的管控体制要改革,评价制度要改革,但学校更需要转变观念,它不是在政府的管控体系里面找位置,而是要在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找定位。这个定位清楚了,就是走在了转型的道路上,也就是走在了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道路上,甚至也可以说就是走在了向应用技术大学发展的道路上。
问:如果暂且放置一下国家层面的现代教育体系建构的宏大目标,就单个学校而言,高校转型也是必然吗?
陈锋:首先,价值规律是第一规律,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讲“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四为”,都是讲高等学校必须创造价值。转型发展就是要推动高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价值,为学习者发展创造价值。教育方 针讲“两结合”,转型发展就是在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贯彻“两结合”。
其次,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发展,高等教育是要有结构的,无论是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来讲,还是从高等教育的内在逻辑来讲,高等教育发展的增量应当主要是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第三,高等学校特别是地方普通高校对创新支撑能力不足、学科专业结构不合理、毕业生就业质量较低等结构性的矛盾必须从转型发展中逐步解决。
第四,当前科技革命、工业革命迅猛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处在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之中,没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高等学校很难适应这样的变革。
第五,终身学习是现代教育的核心特征,我们讲高校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定位,实际上也是在终身教育体系中定位,高校必须解决在终身教育体系下如何办学的问题。
最后,对地方高校来讲,地方政府办大学的初心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所以我同很多高校讲,不要讲顶天立地,要讲立地生根,这个根就是区域、行业的科技和人才需求。有一些同志有误解,以为“学科型”就等于“学术型”“研究型”,对建设研究型大学 所需要的师资条件、生源条件、经费条件、装备条件完全缺乏认识。大学都是要出论文的,论文有两种,一种是写在天顶上的,一种是写在大地上的,前一种是极少数大学、 极少数天才的事情,后一种是大多数高校、大多数教师的事情。现在我们大多数论文都是写在空气中的。我们作为一个大国,当然要写在天顶上的一流,但更多的一定是写在大地上的一流。所以,对大多数地方高校来讲,只有立地生根,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根扎得越深,树长得越高。论文写在大地上,一样可以当院士,一样可以得诺贝尔奖。
问:有的同志提出,一部分高校已经在积极地实践应用型高校的定位,这些学校也要叫转型吗?
陈锋:转型是在国家政策层面的表述,对相关普通高校来讲,它明示了改革的方向,彰显了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但即使是在国家政策层面,也有从不同角度提出来的高度相关性政策,如高等学校的分类管理,院校设置中的分类设置,产教融合工程的建设,应用型高校的评价等等,这些都是高等教育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我们在转型之初就明确强调的,转型是教育结构调整的第一步。第一步,说明不是全部,也说明这是战略突破口。
在这样的宏观政策架构下,相关高校是叫应用型建设的“深化”还是向应用型“转型”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但需要统一认识的是,转型是一个持续的、不断深化的过程。高校转型既是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普及化发展背景下的高校分类改革,也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还要在终身教育体系下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融合发展,其治理结构、办学方式、学科专业体系、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流程模式乃至学校的空间结构、组织方式都面临深刻的变革。
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应用型高校也仍然处在剧烈的变革之中。当高校真正转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来以后,科技革命对应用型高校的冲击更加直接,应用型高校的形态也会面临深刻变革。转型找不到终点。很多高校的领导讲,越是转到深处,就会感觉挑战越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越多,需要探索和创新的领域越多。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多重转型的叠加,从这个意义上讲,转型的路还很长。
问:高校从转型过程中可以受益什么?
陈锋:转型首先是国家、地方和学生受益。有这三个受益才有高校自身的受益。当高校真正转向为社会经济服务去定位的时候,就会发现,发展质量、发展空间和发展资源都是能够得到极大地改善。
第一,从长期来看,高等教育发展总的政策方向是清晰的,虽然针对转型高校具体的政策和制度设计还处在完善之中。高等学校的发展要把握高等教育发展大的方向,而不要过多地受到一些短期政策的影响。从地方高校发展来讲,哪些高校有大的受益,有大的发展?还是把握住了大方向并且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了的那些高校。
其次,服务好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战略才能抓住发展机遇。“十三五” 国家提出来大量新的产业发展战略,产业转型,新兴战略产业发展,这就是提供的机遇。怎么弯道超车,后来居上,必须抓住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机遇。
最后,实践证明,转型力度大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科研能力的提升是显著的。有些学校担心说转型了是不是会影响生源质量,但我们考察了那么多转型有成效的高校,没有一所学校是这样的。恰恰相反,因为学科专业结构合理了,知识更新快了,毕业生职业素养更高,创业能力更强,更受到社会的欢迎和学生喜欢。在科研上也是一样,过去都是盯着上面发布的课题,大家都去抢,资源是有限的。现在转向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时候,就发现需要研究的问题太多了,创新的天地太广阔了。对地方高校而言,真正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一定是在为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中产生的。
陈锋:高校转型要两线并进,重点突破
发布时间:2017-07-20来源:《大学》
高校转型要两线并进。一条线是自上而下,学校领导层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发展定位,重组专业结构,聚焦服务面向,形成几个主要的学科专业集群,甚至聚焦到一个学科专业集群,采取重点突破,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发展方式。另一条线是自下而上,从微观课程改革开始,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开展课程建设。
应用型人才培养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根据个体的发展需要、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多次完成的。所以应用型人才的课程设计、学制设计,都应该满足和适应这样的需求变化。
高等教育政策和制度建设的重心必须真正转移到推动高等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上来。
问:高校转型的推进也有一段时间了。您认为现在转型的重点方向、突破口在什么地方?
陈锋:我认为,当前高校转型要两线并进。一条线是自上而下,学校领导层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发展定位,重组专业结构,聚焦服务面向,形成几个主要的学科专业集群,甚至聚焦到一个学科专业集群,采取重点突破,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发展方式。只要解决了思想观念问题,坚持转型发展,就能找到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向契合的着力方向。另一条线是自下而上,从微观课程改革开始,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开展课程建设。课程是应用型高校改革的源头,课程建设不好,应用型人才培养无从谈起。可以说,课程改革决定了高校真正转型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识。恰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应用型高校的课程设计一直缺乏专门的研究,更多的是一些理论和实践的沉淀和积累。最终需要更多的转型高校参与到课程建设上来。这两条线应该是并进关系,交汇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换句话说,单纯的注重课程,没有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没有产教融合机制的改革,最终所能达到的效果是有限的。但是反过来讲,只谈顶层设计,这个过程中间,教师的参与度、学生的获得感不强,也会造成政策的执行力、推动力不足。所以两个方面要结合在一起实施。
问:当本科高校在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时,如何在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培养体系方面,与高职技能型人才培养形成质的区别?
陈锋:各个层次的教育其实不存在一个绝对的区分。从教育自身看,由于整体教育水平的需求提高,对劳动者的学历水平有了相应的要求。有很多岗位,对劳动者技能的要求不一定提高了,但对学历的要求可能提高了,这些人以前可能是在中职阶段培养,现在可能在高职阶段培养;以前可能在高职阶段培养,现在可能在本科阶段培养。这主要是社会经济发展对整个国民素质提高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看,科技革命、产业转型升级都会对人才培养提出新的需求,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既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提高,从而比传统产业、传统技术、传统业态更高的学历要求,也可能对劳动者知识能力复合程度的提高,比如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社会管理、文化创意等等需要的都是复合型人才。从个人的成长过程来看,同样基本上可以分成两条路线,第一条路线是直线式的发展路径,主要伴随着技术技能的不断深化。技术技能深化相应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最终会导致更高的学历要求。这种深化可能是一次性教育完成的,但更多可能是以继续教育的方式完成的。第二条线路是复合化的成长路线。原来是技术人员,现在要变成一个销售人员,这就要去获得一个市场营销的文凭;再往前发展,变为一个管理人员时,可能又要去获得一个管理的文凭;再往上要变成高级管理人员时,则可能再去读一个EMBA。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系,是根据人才成长的需求来设计的,而不是相反,非要把人套到培养体系里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好终身教育的理念。很多同志过多地在本科阶段的宽口径、厚基础,还是建立在一次性教育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终身教育的体系之上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根据个体的发展需要、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多次完成的。所以应用型人才的课程设计、学制设计,都应该满足和适应这样的需求变化。
问:您认为转型成功的样式是什么?或者说您看到了怎样的成功转型范例?
陈锋:高校转型实际上是一个多元化发展的过程。转型越深入,高校的差异性越明显。所以,对应用型高校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应当与现行的标准和方法有很大的不同。我想,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用新的理念来研究制定应用型高校的评估标准。建设应用型高校的成功经验有很多。我们前前后后通过中央级媒体介绍过40多所学校的成功经验。总的来看分三类,一类是一直坚定不移地走应用型高校发展道路,国家提出转型发展政策后又加快了发展步伐;一类是在国家提出转型发展政策后,坚定不移地走转型发展之路,在短短几年内取得了迅猛的发展;还有一类本来是应用型特色的高校,中间走过一段定位模糊的过程,既有经验也有教训,现在回归初心、回归定位。不管是哪一类,共同的结论,就是发展思路打开了,发展天地广阔了,发展资源聚集了,发展能量增强了,发展的速度加快了。
问:高校转型发展的持续动力在哪里?
陈锋:一个是内部的动力,转变思想观念求发展,这是内部的动力。这个动力既需要学校领导的积极性,也要激发老师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各个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大家的积极性有了,不转型也不行了。第二个方面就是要借助外部的推力,借助外部的推力很重要的就是抓重点,紧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是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当然首先学校把自己放到这个需求里,为这个需求去服务。站在需求外面,需求不可能去推动你前进。站到需求里面,需求就会推动你前进。所以这个需求怎么找,也没有那么难。首先要学习中央的文件,学习中央的重要精神,“十三五”国家要干什么,发展的思路和路径都写得很清楚。其次要深入调研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了解地方的资源禀赋优势在什么地方,产业发展优势在什么地方。
问:教育主管部门在推进高校转型方面还可以做哪些政策引导?
陈锋:高等教育政策和制度建设的重心必须真正转移到推动高等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上来。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这三十年,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是规模问题,主要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量的人才,所以此时的管理政策针对的主要是规模问题。在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我们来谈内涵式发展,来谈结构调整,质量提升的问题,就要对原有的政策进行调整和修订。当然任何教育政策的形成和发展都有过程,对其调整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说高等教育的经费政策,现在规定公办本科学校生均不能少于1.2万。这就是一个以规模为导向的一个政策,而这个政策还是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现在要推动结构调整,这个政策必然要调整,但这个调整没有那么容易,需要很多研究和论证,需要大量的政策协商。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们很多对于规模增长的一些政策,有的甚至是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到现在才基本完善,对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我们的政策确实需要改革,以适应高等教育现阶段的发展任务和目标。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改革是个过程,政府部门要尽可能加快这个过程来助力学校的转型发展。
高校更名也是一种鞭策
2015年09月15日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洪丹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日前印发《关于2015年列入教育部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显示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36所,其中18所学院更名为大学,新设本科高校17所,合并调整高校1所。18所中,广东就有3所,分别是广东药学院申请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申请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医学院申请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
最初的高校更名曾多次引发热议,随着更名的日益频繁,社会对于高校更名的关注度有所降低。但每年的招生季,仍有不少考生和家长想方设法搜集各种资料,为填报志愿深挖目标高校的“前世今生”。查阅高校更名史,不外乎四种类型:从专科升为本科的学校,学校更名为学院;学院更名为大学;独立学院和母体学校脱钩,独立成为民办学校更名;学校为摆脱某些传统行业形象,去掉校名中机械、化工、农林等字眼,替换为文理、科技、经管等时髦词语。这些特点在此次的更名公示名单中都有体现。尽管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成为有的人反对大学更名的绝好例证,试图说明“学院并不比大学差”,并认为一所大学的校名,其实就是它的无形资产,早已与学校的办学理念、治学风格紧紧融合在了一起,成为一所学校最重要的标志。但不可否认,更名可能带来的红利,是引发高校竞相更名的绝对原因。最典型的是,在高校录取中省内外高校缺档或“压线低空飞行”的,有不少是校名中含“农”、“学院”字样的学校,或者校名标明地处较偏远之处。足可见校名是否讨人喜欢,的确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学校的招生吸引力。对此,华中师范学院的最后一任院长、华中师范大学的第一任校长章开沅也曾专门撰文表示,“学院”称呼的存在确实严重影响着招生。
事实上,高校改名有些也是因为形势的需要,学校办学水平上了等级,更名是顺理成章之事。对于客观条件造成的更名,应当抱以宽容的心态。这说明高校是在与时俱进、不断进步的。有不少高校的确是在长期不为人知的艰辛付出之后,最终在教学质量、管理上更上一层楼,盼来如愿以偿的更名,实现学校与学生两者的双赢。尤其对于“学院”变更为“大学”,则属于最靠谱的更名。根据我国政策,学院和大学的区别在规模、学科设置、专任教师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大学高学院一个档次。从某种意义上讲,学院更名大学,相当于“升格”,意味着教育部以及社会各界对其办学水平的认可。
社会应该对高校更名行为予以宽容,但对于成功更名的高校而言,也不能仅仅满足于校名的变更。换汤的同时也要换药,关注外在的同时也要关注内在的提升。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好大学,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必须思考和回答的根本问题。高校自身必须尽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理顺党政、学术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权力运行机制。总的来说就是要按大学章程办学,用它来约束大学,包括大学组织机构和学科专业设置的科学化,办学理念与长远规划的前瞻性,以及大学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和实施中的精细化。大学应始终站在社会引领者的地位,而不是消极被动地适应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首要的是提炼凝结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进而确立别具一格的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使自身具备独立的“格”与独特的“魂”。
高校更名,是对高校提高办学质量的一种肯定,也应视为激发高校内生动力与活力的一种鞭策。
【学思集】(2018年第10期):“真抓实干 继往开来 努力实现更名大学目标”专题学习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