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思 集
——2019年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第1期(总第96期)
党委宣传部编2019年1月17日
【本期主题】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专题学习资料
【编者按】
2019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1月16日《求是》杂志第2期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特编辑本期导刊,供大家学习参考。
【目录】
1.习近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4.全面从严治党启新局——写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之际
5.人民日报评论员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文章:
——一论: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二论:勇于直面问题 不断自我革命
——三论:坚持知行合一 严肃党内生活
——四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7.人民日报报道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
——之一: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之二: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健全
——之三:正风肃纪 久久为功
——之四:刀刃向内 锻造铁军
8.李洪峰: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习近平
2019年01月16日 来源:《求是》
我们学习中国历史上的吏治,目的是了解我国历史上吏治的得失,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一些借鉴。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是人类最好的老师。历史记述了前人的成功和失败,重视、研究、借鉴历史,了解历史上治乱兴衰规律,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启示。重视吸取历史经验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毛泽东同志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延安时期,环境那么严酷,任务那么繁重,毛泽东同志仍然十分重视研究和借鉴历史。今天,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更需要重视、研究、借鉴历史。这对我们丰富头脑、开阔眼界、提高修养、增强本领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历朝历代都重视官吏选拔和管理,中国历史上凡是有作为的政治家都懂得,“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育材造士,为国之本”的道理,在吏治方面留下了很多思想和做法,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比如,《墨子》中说“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韩非子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诸葛亮说“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司马光提出“凡用人之道,采之欲博,辨之欲精,使之欲适,任之欲专”,龚自珍写道“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等等。当然,我国古代吏治思想和做法既积累了丰富的治吏经验,也带有明显的历史和阶级局限,其中有不少封建糟粕,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不断培养出优秀领导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成为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团结带领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高度重视培养造就能够担当重任的干部队伍。新时代,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一,严把德才标准。德才兼备,方堪重任。古人讲:“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选人用人重德才,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通则,区别只是德才的内涵不同而已。我们党历来强调德才兼备,并强调以德为先。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干部在这些方面都要过硬,最重要的是政治品德要过得硬。《论语》中说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修己最重要是修政治道德。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
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司马光说“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政治品德不过关,就要一票否决。
把好政治关并不容易,古人说“识人识面不识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查处了那么多违纪违规的领导干部,现在依然有不少领导干部受到查处。这些人大多是政治上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头一套、行动一套。一些政治上的两面人,装得很正,藏得很深,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但并非无迹可寻。只要我们多用心多留心,多角度多方位探察,总能把他们识别出来。要高度警惕那些人前会上信誓旦旦讲“四个意识”、高调表态,而私下里却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口口声声坚定“四个自信”、信仰马克思主义,而背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人;高谈阔论国家前途命运,而背地里却一遇到个人名誉地位就牢骚满腹、怨恨组织的人;领导面前卑躬屈膝、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而在下属和群众面前却趾高气扬、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人。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里,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看政治能力,看政治自律。正所谓“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
以德为先,不是说只看德就够了,还得有过硬本领。当前,干部队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是比较突出的。比如,在纷繁复杂的形势变化面前,耳不聪、目不明,看不清发展趋势,察不出蕴藏其中的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不到有效管用的好思路好办法;面对信息化不断发展,不懂网络规律、走不好网上群众路线、管不好网络阵地,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加快干部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更要把那些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时用起来。
第二,坚持公正用人。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历史上那些盛世治世,都同注重立公道、举贤良相关。公正用人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路线上的体现,应该成为我们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
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有了公心,才能有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才能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长期被冷落、受排挤,一些投机钻营的人却屡屡得势、顺风顺水,那就肯定出了问题。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要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公平对待和使用干部,不拿原则做交易,使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而无侧身谋人之虞。
公正用人,公在事业。我们是为事业而用人的,不能凭领导者个人亲疏、个人好恶来取舍,也不能一味平衡照顾、论资排辈、降格以求,更不能把职务作为私相授受的个人资源。用错一个人特别是用错关键岗位的领导人,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
公正用人,公在风气。“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是格格不入的。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整治,选人用人风气有了明显好转,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并没有销声匿迹,有的依然相信“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那一套,变着法子拉关系、走门子;有的领导干部虽然调走了,却仍然干预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和单位的人事安排;有的人还在搞个人说了算,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有名无实,组织程序只是走走过场,等等。对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把政治生态搞清明。
第三,拓宽用人视野。把方方面面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需要打开视野、不拘一格,充分盘活干部资源,把干部队伍和各方面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人才难得,轻视不得,耽误不得。我国古代既有文王渭水访贤、周公吐哺礼贤、刘备三顾茅庐求贤、萧何月下追韩信的美谈,也有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悲叹。冯梦龙在《新列国志》中说:“历览往迹,总之得贤者胜,失贤者败;自强者兴,自怠者亡。胜败兴亡之分,不得不归咎于人事也。”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配置人才。
陆游有一句诗写道:“人才自古要养成,放使干霄战风雨。”现在,我们一些干部最缺的是实践经验,特别是缺少在重大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的经历。不少干部工作很勤奋,对自己要求也严格,但一到大风大浪来了就没主见了,总希望一切都太太平平的,工作思路也就是这个思路,求稳心态有余,斗争精神不足。要多选一些在重大斗争中经过磨砺的干部,这对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大有好处。要加大遴选有这种经历干部的力度,同时要让没有实践经历的干部到重大斗争中去经受锻炼,在克难攻坚中增长胆识和才干。要注重从各个方面选拔专业化人才,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专业结构。
第四,激励干部积极性。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严管不是把干部管死,不是把干部队伍搞成一潭死水、暮气沉沉,而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严管和干事创业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把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归咎于从严管理,这是不对的。从严管理干部是对干部真正负责,干部要领悟到党组织的良苦用心,习惯于在严格管理中工作生活,切不可把严格管理当成逃避责任、消极怠工的借口。
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党的干部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同时,要用科学办法进行管理,切实管到位、管到点子上。干部管理是一门科学,要敢抓善管、精准施策,体现组织的力度;也是一门艺术,要撑腰鼓劲、关爱宽容,体现组织的温度。组织敢于担当,干部才会有底气。要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探索就有可能失误,做事就有可能出错,洗碗越多摔碗的几率就会越大。我们要正确把握失误的性质和影响,坚持我讲的“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这些问题既占用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过去常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在基层干部说“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党中央已经对纠正这些问题提出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要抓好落实。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上报材料多少来评判工作好坏。能利用现有数据材料的就不要基层反复提供,不要为了图自己方便,同样的材料反复要、次次要、年年要,不要每个部门都去要同样的材料,不要什么人都去要材料。这方面要有个章法,把基层从提供材料的忙乱中解放出来。要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的总量和频次,同类事项可以合并的要合并进行,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
今天,我们了解我国历史上的吏治,是要借鉴我国历史上在吏治问题上形成的正确思想和有益做法,同时也是要认清我国封建社会在吏治问题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如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用人不公,买官卖官,人身依附,党争不绝,贪婪奢靡,鱼肉百姓,官本位严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吏治腐败更是我国历代王朝走向衰亡覆灭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我们必须吸取的历史教训!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同历史上的官吏有本质的区别,我们的干部管理同历史上的吏治也有重大区别。我们总结分析我国历史上吏治的得失,是要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借鉴。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赵乐际主持会议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2日 01 版)
■一年多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这就是,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作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武装。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三是弘扬优良作风,同心协力实现小康。四是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五是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六是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以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为全党带好头、作表率。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姜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1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年多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这就是,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作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只要我们始终不忘党的性质宗旨,勇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就能够形成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习近平强调,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就此提出6项任务。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要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三是弘扬优良作风,同心协力实现小康。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四是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六是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习近平指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心底无私,正确维护党中央权威,对来自中央领导同志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对自称同中央领导同志有特殊关系的人提出的要求,必须坚决抵制。党内要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要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执行这些要求,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具有关键作用。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以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为全党带好头、作表率。
习近平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赵乐际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军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有关单位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月11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11日下午赵乐际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
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4日 01 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32人,列席221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鲜明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寄予殷切期盼,提出明确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忠诚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全会指出,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各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实行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创新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结合,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带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追责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推动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履职本领,强化自我监督,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以下认识和体会:一是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五是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第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第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
第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第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发挥中央和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第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结构,提高素质能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选举卢希同志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全面从严治党启新局
——写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之际
新华社记者 朱基钗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1日 01 版)
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不能有”告诫全党:“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7万个,处理31.6万人。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国当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705起,处理党员干部78804人。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2018年岁末,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新的重大判断,引起广泛关注。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一词之变折射的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重大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重整行装再出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新起点 再出发
——展开新时代党的自身建设新布局
1月9日晚,一部反映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的新闻专题片《一抓到底正风纪》引起刷屏,产生巨大警示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4年间作出6次重要批示指示,党中央指派一名中央纪委副书记担任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督促整改。2018年7月以来,位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的1100多栋违建别墅被依法拆除,多名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
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绝不姑息的雷霆行动,再次展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
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展现新气象。
一年多前,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也勾画了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清晰路径。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对党的建设布局进行了科学完善,突出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如是宣告。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新起点上再出发,全面从严治党如何再上台阶、再启新局,这是时代提出的崭新命题。成绩面前,始终保持一份清醒冷静,始终保持一种坚韧执着。
党的十九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不能有”告诫全党:“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又及时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18年新年伊始,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警示全党:“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各种因素具有很强的危险性和破坏性”,“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
自上率下,以行动作无声的号令,以身教作最好的榜样。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就研究作风建设问题,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集体出京活动,来到中共一大会址和嘉兴南湖,重温入党誓词,坚定政治信念;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于2017年12月、2018年12月分别拿出两天时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全党树立起了标杆。
高瞻远瞩,着眼新形势新任务,进行谋篇布局。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上,对新时代我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作出新部署;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将全面从严治党列为改革开放40年必须坚持的9条宝贵经验之一……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踩着稳中求进的步伐,以不变的决心、不变的力度,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铺展开新时代党的建设新布局。
再坚持 再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展现守正创新新气象
2017年11月21日晚,正值小雪节气的前夜,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就拿下“首虎”。有网友这样写道:“那些认为在下一个五年反腐败斗争可以换一种节奏的人,可以打消幻想与侥幸了!”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启新局,更加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不断凸显政治巡视的本质属性。党的十九大后,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的巡视不断深化,鲜明强调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的根本政治任务。
2018年1月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5万件,处分2.2万人,其中中管干部25人。
2018年10月17日,我国第五个国家扶贫日。
这一天,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的15个中央巡视组开始进驻13个省区市,以及在脱贫攻坚中承担重要职责的11个中央国家机关和2家金融企业,开启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就一个主题开展巡视监督,在扶贫日之际进驻,这样的安排绝非巧合。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鲜明特征。
人们看到,党中央把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纪委从2018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31万个、处理18.01万人。
人们看到,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从严治党以强大声势向基层延伸。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7万个,处理31.6万人。
人们看到,从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到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开展力度空前的问责,党的任务所在,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所向。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启新局,惩治这一手没有丝毫松懈。
作风建设继续较真较劲,持续擦亮“金色名片”。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国当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705起,处理党员干部78804人。
既抓老问题,又关注新表现。
中央纪委印发工作意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频频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作风建设在更加注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走向深化。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
“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党的十九大报告用3个“坚持”指明了反腐败工作的原则和方向。
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对70余名中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
追逃追赃快马加鞭,海外“猎狐”捷报频传。
中央追逃办再发公告曝光50名外逃人员线索,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同西方国家签署反腐败执法合作文件……
截至目前,我国已连续4年开展“天网”行动,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000多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6人,追回赃款100多亿元。
“自首”,成为2018年反腐新闻的一个热词。
2018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人们注意到,通报中首次出现了“已投案自首”的表述。
半个月后,又一名中管干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投案自首。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代全,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原主席段玉良,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高压态势之下,一个个违纪违法干部“投案自首”的消息接连出现。
2018年8月国家监委发布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的“最后通牒”后,短短4个月,有165名外逃人员主动投案。
一系列数据,一个个案例,印证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判断。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变与不变中,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发展,展现出守正创新的新气象。
新体制 新格局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中,一份编号“国监留字[2018]110001号”的留置决定书,吸引着观众的目光。
这份签发于2018年3月31日的文书,首次以国家监委的名义对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作出留置决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党的建设史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进程中,也注定将以“极不平凡”被铭记——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3月18日,我国首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产生;3月20日,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3月23日,国家监委正式挂牌,一个党领导的全新反腐败工作机构成立。
“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取得了一项重要进展,就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新加坡《联合早报》如是评论。
这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制之举。
国家、省、市、县4级监委全部组建挂牌,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
这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里程碑。
国家监委挂牌不到10天,王晓光落马。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措辞中,以往的“接受组织审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字词之变背后,是体制机制的重大推进。
改革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立案63.8万件,处分62.1万人。
致力于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这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
——把监督挺在前面,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3.7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占比达63.6%,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查占3.2%,逐步显现管住大多数、严惩极少数的效果。
——深入推进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愈加彰显。
巡视全覆盖踏出坚实步伐。2018年开展的两轮中央巡视,分别对14个省区、10个副省级城市和16个中央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对13个省区市和13个中央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省、市、县4级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利剑直插基层。
——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探头”越擦越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升监督质量。
——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压缩权力运行任性空间。
3年之内,党中央两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为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划出更清晰的红线。2018年,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共印发中央党内法规74部。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监督”协调衔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一个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前夕,中央政治局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在充分肯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同时,明确重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铿锵号令!
——“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
开新局于伟大的社会革命,强体魄于伟大的自我革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初心不改、矢志不移、奋斗不息、创新不止,我们一定能够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战略性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3日 01 版)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精神气质,每个政党都有自己的精神品格。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
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对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年多来,我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年多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个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从制定和执行八项规定入手,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格格不入,决定了我们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项任务,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勇于直面问题 不断自我革命
——二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4日 01 版)
最非凡的成功,不是超越别人,而是战胜自己;最可贵的坚持,不是久经磨难,而是永葆初心。
“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作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五个必须”,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这一科学总结,将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全新高度,为我们在新时代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打铁必须自身硬”。如何做到“自身硬”?关键是勇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和锤炼自己。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钉钉子精神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落细,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40年管党治党的经验深刻昭示我们: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对我们党来说,“五个必须”既是进行自我革命的成果,也是不断自我革命的起点。坚持“五个必须”,关键是在实践中实现“四个自我”。自我净化,就是要过滤杂质、清除毒素、割除毒瘤;自我完善,就是要修复肌体、健全机制、丰富功能;自我革新,就是要与时俱进、自我超越;自我提高,就是要有新本领、有新境界。这“四个自我”,形成了依靠党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事实证明,只要我们始终不忘党的性质宗旨,勇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就能够形成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四个自我”的有效途径。
我们党因革命而生,勇于自我革命是熔铸在中国共产党人血脉里的政治基因,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制胜法宝。坚持“五个必须”,实现“四个自我”,我们就能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
坚持知行合一 严肃党内生活
——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5日 01 版)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保持本色的重要保证。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为“关键少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巡视监督、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看,一些领导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还存在温差、落差、偏差。比如,落实“两个维护”,空喊口号,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搞形式主义、虚于应付;比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情况,有的甚至敷衍了事、一拖再拖;比如,对打着领导干部旗号的违规干预行为,不讲原则、主动投机,甚至慷公家之慨向领导干部家属亲友输送利益。凡此种种无不表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重要的是知行合一;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令行禁止。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就必须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特定政治内涵,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心底无私,正确维护党中央权威,对来自中央领导同志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对自称同中央领导同志有特殊关系的人提出的要求,必须坚决抵制。党内要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要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具有关键作用。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以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为全党带好头、作表率。惟其如此,才能在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中,形成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强大势能;才能在深学笃行、知行合一中,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6日 01 版)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一刻都不能放松,一刻也不会放松。
“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提出6项任务,对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党员、干部时刻面临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现实一再表明,反腐败斗争不能退,也无处可退,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弘扬优良作风,同心协力实现小康;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这6项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打铁必须自身硬。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9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我们就一定能迎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7日 01 版)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7年1月,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主动强化自我约束,为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决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规则进行完善,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
通知指出,《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知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规则》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三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四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监委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事项,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第七条 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三)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涉嫌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地方各级纪委监委依照规定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查调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问题线索反映的,经与主管部门协调,可以对其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对方通报。
第九条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审查调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将其直接管辖的事项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
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认为所管辖的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
第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央纪委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遇有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应当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
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组织和机关、单位、个人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应当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重点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 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报请或者会同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所联系的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
(二)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三)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
(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五)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
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
第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第十九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第四章 线索处置
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信访形势,及时反映损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以及所辖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应当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二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二十五条 承办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五章 谈话函询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促使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
第二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订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需要谈话函询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八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应当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由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的,应当制作谈话笔录,谈话后可以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九条 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函询应当以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发函回复纪检监察机关。
第三十条 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当再次谈话或者函询;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应当提出初步核实的建议。
(四)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必要时可以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廉政档案。
第三十一条 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
第六章 初步核实
第三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客观性证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四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对被核查人及相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财物,核查组应当予以暂扣。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以及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应当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七章 审查调查
第三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定期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
第三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件。
第三十八条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第三十九条 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召开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审查调查方案。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调查组,确定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财物查扣等事项。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提出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建议,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审查调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调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调查进展情况,遇有重要事项及时请示。
第四十条 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
承办部门应当建立台账,记录使用措施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备案。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核对检查,定期汇总重要措施使用情况并报告纪委监委领导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违规违纪违法使用措施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第四十一条 需要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依据监察法进行,在24小时内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或者公开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并记录在案。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第四十二条 审查调查工作应当依照规定由两人以上进行,按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
第四十三条 立案审查调查方案批准后,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调查人端正态度、配合审查调查。
审查调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安全。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逼供、诱供、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四十四条 审查调查期间,对被审查调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
第四十五条 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变更审查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外查工作期间,未经批准,监督执纪人员不得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审查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原物封存并拍照录像或者调取原件副本、复印件;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调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第四十七条 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财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措施,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财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财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财物及其孳息。
第四十八条 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谈话、搜查、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涉案财物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及时归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核查。
第四十九条 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监督执纪人员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重要的谈话、询问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或者其他重要的谈话、询问,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第五十条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调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财物登记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应当通过调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
第五十一条 查明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后,审查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听取意见。被审查调查人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审查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列明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调查依据、审查调查过程,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法律依据,并由审查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
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第五十二条 审查调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材料,涉案财物报告等,应当按程序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审查调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第八章 审理
第五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纪律处理或者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第五十四条 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审查调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第五十五条 审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调查报告后,经审核符合移送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可以暂缓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案件审理部门可以提前介入。
(三)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成立由两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四)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应当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核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五)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重新审查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审查调查。
(六)审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审理报告,内容包括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涉案财物处置、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等。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调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以及思想转变过程。涉嫌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应当形成《起诉意见书》,作为审理报告附件。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与上级纪委监委沟通并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六条 审理报告报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处分决定作出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依照规定在1个月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以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五十七条 被审查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对于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查调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
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第五十八条 对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
对涉嫌职务犯罪所得财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对经认定不属于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五十九条 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由批准或者决定处分的党委(党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
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进行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第六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第六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审查调查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六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六十四条 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调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六十五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调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调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本案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调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调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调查人、检举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六十六条 审查调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当从审查调查人才库选用,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调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六十七条 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审查调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调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六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检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六十九条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应当做到全程可控。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并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
第七十条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审查调查组组长是审查调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调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调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委,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或者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委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七十一条 对纪检监察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审查调查人,以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财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监督执纪工作纪律方面失职失责的,予以严肃问责。
第七十三条 对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相关规定。
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执行本规则。
第七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一
本报记者 姜 洁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7日 04 版)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8年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自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发布后,一年多来已先后有70余名中管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2018年12月26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蔡希有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实际行动向社会表明,反腐力度不会减缓,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力。
一年来,审查调查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9.9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7.6万件,谈话函询24.2万件次,立案46.4万件,处分40.6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4.2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39人,厅局级干部2500余人,县处级干部1.7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1万人。各项数据均比2017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幅度,充分印证了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趋势。
一年来,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2018年,中央先后开展两轮巡视,分别对14个省区、10个副省级城市和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13个省区市和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蒲波、曾志权、缪瑞林等中管干部被查处。常规巡视多板块安排巡视对象,调整巡视时长至3个月,首次将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一并纳入巡视范围;专项巡视首次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对一个领域开展巡视……中央巡视工作从政治巡视内容、组织方式到巡视覆盖面、巡视整改落实都不断创新拓展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年来,反腐败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国与多国举办反腐败工作组会议或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出访和接待来访与50多个国家磋商反腐败合作;举办中国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并发表联合声明,将反腐败合作内容写入中非合作论坛、金砖国家等峰会成果文件;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增加国家监委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司法协助中央机关,提高对外合作法治化水平。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先后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997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15人,追回赃款105.14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迄今追回56人。2018年7月11日,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遣返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的第一起案例;11月30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用行动落实“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安全。
彻底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的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抓落实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加强对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党中央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后,中央纪委随即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即落实跟上,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了一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
2018年11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通报指出,王铁自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可予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在要求贯穿于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全力保障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那些迷途知返、投案自首、配合审查调查、积极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改错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出路;即便其涉嫌犯罪,在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也会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2018年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时指出,“艾文礼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花大力气、下实功夫。在落实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工作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函询了结,明确要求各监督检查室在对中管干部进行函询后,对于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问题存在的线索,应当书面向被函询人反馈了结情况。这既是对干部负责,也有利于强化自我监督,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据统计,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4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2.9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9%;第二种形态32.1万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5.4万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3.6万人次,占3.2%。
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健全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二
本报记者 吴储岐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8日 01 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巡视巡察工作巩固深化提质增效,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党的纪律建设和日常监督得到加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这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2018年1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经吉林省监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张国志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由吉林省监委对张国志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符合监察法的规定,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在新起点上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创新纪检工作体制机制
党的十九大通过新党章,充实了从严管党治党基本要求,赋予了纪检机关新的职责任务。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在推进纪检工作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精神,将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推动全党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的领导。加大问责力度,2018年1至11月,全国共有1.1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24个纪委(纪检组),5.3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巡视巡察工作巩固深化,提质增效。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十九届巡视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十九届党中央完成第一轮巡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共巡视27个省区市、18个中央部门、8家中管企业和2家中管金融企业党组织,首次将10个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范围。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以巡视带动巡察工作发展,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
——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能定位,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党的纪律建设和日常监督得到加强。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更好发挥党纪处分条例的“戒尺”功能。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初步建立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一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2018年2月25日,随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这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年来,国家监委组建成立并有序开展工作。去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组建、正式挂牌,各级监委工作有了法律依据、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继续深化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边工作边融合,努力做到编合、心合、力合,扎实推进合署办公“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一年来,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成效显著。把监委组建后迫切需要的制度、流程等先建立起来。出台《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30余项法规制度,制定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一年来,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通过权力分解和内部制衡,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防止执纪监督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同时,通过“前后台”分设,将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补齐监督这块短板、实现标本兼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回避制度、离岗离职从业限制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2018年12月17日,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这50名特约监察员就是50个监督“探头”,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这充分彰显了监委作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成为对“谁来监督监委”的一种现实回应。
正风肃纪 久久为功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三
本报记者 孟祥夫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9日 01 版)
6.9万起
9.7万人
6.9万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7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万人。
13.31万个
18.01万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31万个、处理18.01万人。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前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何扫除作风之弊,根治“四风”顽疾?答案在于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继续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全面启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成为党的建设一张金色名片。
严格执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一年多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每个月定期通报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7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万人。
“河北省涿鹿县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江西省上高县泗溪镇马岗水库管理所所长罗耀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北京市紫光影城违规发放购物卡、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从9月20日起,分3次对各地各单位查处的3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体现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寸步不让的坚决态度,对“四风”动真碰硬、严查严处,让干部树立知畏知止的红线意识。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均制定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方案,通过集中通报曝光、开设监督举报专区等形式,持续对纠“四风”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遴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的震慑。
实践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在重要节点期间主动出击,强化监督检查。有的协调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加大节日期间检查力度;有的多管齐下、媒体跟进,采取快查快处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四风”和隐形变异问题。紧盯节点、寸步不让,管出了习惯、抓出了成效,推动了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牢“两个责任”,通过追责问责倒逼履职尽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因分管单位和部门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问责;福建省上杭县泮境乡党委原书记李英荣,纪委原书记钟东荣因该乡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被问责……
各地坚持“一案双查”,既处分当事人,更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少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因失责失察甚至袒护包庇“四风”问题而受到严厉追责问责,压力层层传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聚焦重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只当“二传手”,致使4000万元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长达146天;湖北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负责人谌宏等人擅自作出每天限号50个的决定,甚至出现“哪怕闲着,没有号,也不受理登记”的情况……2018年11月28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形成强大震慑。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纪委组织多次专题学习,并全面了解分析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2018年9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简称《工作意见》),明确了重点整治的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空喊口号、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等12类具体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工作意见》,采用多种形式全面启动、部署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安徽以领导机关为主要对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纪委监委组织3个调研组赴各省辖市及32个县(市、区)实地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向全省各省辖市和23个省直单位点对点反馈意见建议196条;浙江派出11路专项督导调研组,由省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开展明察暗访,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典型性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山东2018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07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50人……
对查处的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地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18年以来,中央纪委先后分两批通报曝光了1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福建、浙江等地紧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这一切释放出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
发力“拍蝇”,狠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2018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打虎”的同时,发力“拍蝇”,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中央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坚决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作出明确要求。8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陕西延安召开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强调要督促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与扶贫、财政、民政、审计以及信访等部门的全天候、即时化沟通衔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办理,确保每一个线索都妥善处理到位。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31万个、处理18.01万人。
地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积极作为,有力推动了党中央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四川省纪委监委针对“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于2018年部署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扣押群众“一卡通”以及利用群众“一卡通”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问题,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十几个省份推广。重庆市纪委监委专门设立民生监督室,紧盯民生项目资金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针对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深度清理整顿,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一竿子插到底”监督“微权力”运行。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盯紧盯住享乐奢靡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纠正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形成长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刀刃向内 锻造铁军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四
本报记者 赵 兵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0日 01 版)
“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经常化清理门户、打扫庭院”……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委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持“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身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全无,执纪违纪、执法犯法”;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身为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丧失党性原则,将监督执纪权变为送人情、谋私利的工具”……2018年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这两份措辞严厉的通报,再次彰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坚强意志。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刀刃向内,自我监督,决不护短遮丑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具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必须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干净担当。
“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经常化清理门户、打扫庭院”……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委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持“零容忍”,立案查处了陕西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室主任胡传祥,重庆市纪委原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陶志刚,广东省清远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邓梁波,山西省晋煤集团原纪委书记王良彦等“内鬼”,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委监委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如何强化自我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要加强内部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一把手”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工作中涉及反映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委托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解核实、谈话提醒,将监督调研中了解到的班子成员情况向“一把手”反馈,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地方,明确“一把手”、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纪委的责任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双向通报制度;将干部监督工作纳入纪委书记年度考核……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的合力。
抓早抓小,警示教育,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祸患起于忽微,智勇困于所溺。作风问题往往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元旦、春节前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专门以机关党委文件形式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并对部分单位党组织抽样了解,形成专题报告。
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委均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四风”问题,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假期后,要求基层党组织对全体同志遵守各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先后7次在重要节假日后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节假日期间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要求情况抽样了解,实现了对38个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稳妥审慎处置,做到有信必核、有反映必了解。”对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始终坚持这一原则。“通过严肃认真、耐心细致的函询谈话,让有反映的干部真正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让有问题的同志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委负责人介绍,“目前,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占绝大多数,做到了内部监督有力度、教育提醒有温度,彰显了组织的严管厚爱,也让更多同志引以为戒。”
警示教育,直抵人心。2018年11月至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委机关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印发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警示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免疫力。
制度管人,选用锤炼,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必须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举办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委机关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轮训班等180余个培训班次,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3.7万人次,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教育,有计划安排干部到巡视监督、审查调查、信访接待等一线吃劲岗位锻炼,增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
为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决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拓宽选人视野、推动轮岗交流,使干部队伍成为一池活水。“我们注重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择优推荐选调优秀干部,择优选录军转干部,积极做好接收选调生、基层公务员遴选等工作,重点关注使用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地方上表现突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委机关、派驻机构补充干部150余人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同时,扩大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轮岗交流,打通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干部交流480余人次,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干部交流机制,使干部得到多岗位历练。”
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做到这一点,既要有干部的主观自觉,也要有制度的客观约束。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有力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为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动适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研究出台涉及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立案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及相关文书式样;20多个省区市纪委监委、10余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多个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负面清单”,提出需要看齐的“高标准”,画出不能触碰的“底线”,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加强队伍自我约束。
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李洪峰
2019年01月15日 来源:天津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一篇纲领性的讲话,也是一篇回答和解决问题的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战略思维的新篇章。讲话气势恢宏、高屋建瓴地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满怀信心、高瞻远瞩地回答了新时代的中国为什么要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怎样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重大时代课题,讲话及时回应了党内外、国内外的重大关切。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对这条根本经验,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好。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党的领导是一篇大道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重大历史节点。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必须讲好党的领导这篇大道理。
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1949年开始执政,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其间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五四运动以来我国发生的三大历史性事件,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里程碑。”“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总起来说,我们党领导人民干了三件大事: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新时期、开辟了新时代,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建立新中国是站起来的主要标志,开创新时期是富起来的主要标志,开启新时代是强起来的主要标志。这三件大事,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个必经阶段。第三件大事,实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现在正在做,还没有完成。
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人民走过的道路,检验和证明了一个千真万确的真理,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中流砥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是贯穿党和国家全部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经验。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之所以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从而为这场前无古人的伟大变革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强大保障、汇聚了推进改革开放的磅礴力量。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成功开拓了中国道路、创立了中国理论、建立了中国制度、发展了中国文化,根本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征程,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不能有丝毫动摇。
第三,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让党的领导更加适应实践、时代、人民的要求。
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在加强中改善,在改善中加强,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更好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更好地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更好地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好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更好地坚持我们党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地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第四,共产党领导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机关,必须懂得: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心就是力量。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应该做的、能够做的、必须做好的,就是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要我们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依靠人民的创造伟力,永远守住人民这个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守住人民这条根本底线,永远不脱离群众、永远不脱离实际,我们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核心是党中央领导坚强有力。
毛泽东同志讲过,我们这样的国家,可以而且应该用“伟大的”这几个字。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我们的人民是伟大的人民,我们的革命是伟大的革命,我们的建设事业是伟大的建设事业。我们党的伟大,不仅在于领导人民建树了世所罕见的丰功伟绩,而且在于在实践中造就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彪炳史册的伟大人物。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鲜明强调“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在审视和把握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发展大势中,在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战略判断高瞻远瞩,政治领导娴熟高超,人民立场鲜明坚定,历史担当强烈坚定,充分证明不愧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新时代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第六,治国必先治党,强国必先强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建设。
提出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这是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我们必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全党团结统一和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全党执政本领,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更加有力。一个党强大,主要是政治上强大。政治立党是我们党的根本优势。毛泽东同志讲党的思想建设,是包含政治建设在里面的。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上说,要首先从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其次从组织上进行建设。毛泽东同志确立的党指挥枪和政治建军根本原则,是我们党政治立党原则在革命时期的集中体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条,一切行动听指挥,本质上也是对全党政治上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抓全面从严治党,首先着眼于从政治上进行建设,从而刹住了一些过去不容易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症痼疾,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解决的难题,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夺取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领导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了伟大社会革命。
新时代坚持政治立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关键的关键,在于解决好干部问题。新时代培养选拔干部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努力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第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持之以恒地巩固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这个根本基础。
我们党是理论上成熟和发展的党。始终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又一根本优势,也是毛泽东建党思想的最鲜明特色。正是由于坚持了这一根本优势,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才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创立的根本意义,是使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形态,标志着我们党从理论准备的不足,到理论上成熟。
改革开放4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我们党理论创新最充沛的时期。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们党先后创立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创立和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历史性飞跃,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
历史的发展总是一代人带着一代人走,一代人开辟一代人的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实践,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认识。理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老祖宗不能丢,又要讲新话。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继承和发展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列宁抓住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讲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讲出的新话,因而创立了列宁主义。毛泽东抓住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讲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没有讲出的新话,因而创立了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新和理论发展,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理论建设包含从实践上升到理论和从理论再到实践,这样两个不可或缺的历史过程。前一个过程不容易,后一个过程更艰巨。新时代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根本任务,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要把理论武装作为党的一项基本理论建设、基本政治建设来抓,作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中心环节和基础工作来抓。要系统学,全面掌握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观点、理论体系。要跟进学,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要联系实际学,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各自实际工作中去。要努力掌握贯穿于这一科学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以指导解决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际问题。重中之重是抓好各级领导骨干的学习。
第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持之以恒地夯实制度治党这个根本保障。
主要是深化和做好三个层次的工作。第一个层次,全党要尊崇党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优势同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一样,是我们党的根本优势之一。我们党靠民主集中制治党治国治军,靠民主集中制建设班子培养干部,靠民主集中制联系群众服务人民,靠民主集中制抵御风险战胜困难,靠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和国家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制度治党,首先靠民主集中制治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治理好,就要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这就要靠发扬党内民主而来,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听取民声、汇聚民意而来。领导干部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要有平等待人、与人为善的真诚态度,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力争把各方面的真实意见掌握全、掌握准,进行反复研究、反复比较、择善而从。要善于正确集中,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概括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出科学决策。
第二个层次,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制度治党的重要环节。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三个层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是制度治党的体制制度环境。我们要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用制度体系管党治党。制度治党的观念同依法治国的观念,是统一的、一致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第九,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持之以恒地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方针。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打铁必须自身硬。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中华民族实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像我们这样的大党,又处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必然是软弱涣散、一盘散沙。要靠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经受“四大考验”、防范“四种危险”,解决党内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推进伟大自我革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靠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
第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持之以恒地落实质量强党这个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提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问题,并要求把党建设好、建设强。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进一步强调,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是党的十九大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这就把新时代的质量强党问题,突出提到全党面前,成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根本要求,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要坚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强烈忧患意识警醒自己,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应对风险挑战中锻炼提高,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净化纯洁,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新时代的质量强党,首先要驰而不息地抓好作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要坚持以上率下,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下大气力解决“四风”问题,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新时代的质量强党,要落实到党的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落实到基层。努力使党的各级组织切实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组织上强、作风上强、纪律上强、制度上强,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
新时代是一个伟大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一场伟大社会革命,要求我们必须时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如果说,二十世纪中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新中国,中华民族实现站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二十世纪世界史上最伟大的事件;那么,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华民族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成为人类发展史上最伟大的篇章。最伟大事件已经载入史册,最伟大篇章正等待我们去创造。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高举旗帜,坚定信心,稳中求进,艰苦奋斗,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新时代创造中华民族新的更大奇迹!
(作者为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原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