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院外【2015】1号文)及《浙江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学期项目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基于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英语成绩以及面试成绩,学院拟提交以下名单交由学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拟评奖学金等级 |
金丹萍 |
服装设计与工程141 |
1140830001 |
二等奖学金 |
周紫薇 |
视觉传达设计151 |
1150892021 |
二等奖学金 |
公示为期五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艺术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方式:B4-315 汤老师, 电话:0571-85070553
艺术学院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