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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说明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9-04 22:50:02 人气: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46号)文件精神,同时依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围绕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促进教师潜心教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更好地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和原则

    评价对象为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教师,包括主讲教师、助理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外聘教师等。

    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全面综合评估的原则和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评价工作。

    二、评价方式与过程

    以开放、互动的学生网上评教为主体,同行专家(包括校院两级领导,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课程组、教学团队等)评价为修正,兼顾教师网上自评、学生信息员平时监测等方式,全面综合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取网上评价方式进行,为能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学生网上评教实行开放、互动的评价方式。每学期从第14周至第15周对14周之前开课的课程开放评教。同时设置开放性意见栏,供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以实现教学互动。

    增加教师的评学功能,任课教师在第15周至第16周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已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

    同行专家根据深入课堂听课、查阅教学资料及教学检查对教师进行客观综合评价,采用专家组会议评定的方式,专家组由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构成。评价时间为每学期第15周至第16周。

    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教师本人对所任教课程教学情况满意度的评价及对课程教学工作进行反思情况。

    三、评价指标及结果处理

    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和同行专家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评价指标、权重、等级分值见以下附表。

    一般课程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指标

    指标编号

    评价内容

    分值Mi

    评价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1

    老师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讲课有热情,语言生动,能吸引我的注意力

    10






    2

    老师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课堂气氛活跃能调动我的学习积极性激发我的创造灵感。

    10






    3

    老师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能给与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能激起我的好奇心。

    10






    4

    老师经常能根据教学内容给我们安排了一些课外学生自主学习内容,课后常与我们保持沟通交流,指导我们学习。

    10






    5

    老师对我们严格要求,能抓学生的教学纪律,课堂教学秩序良好,经常关心我们的学习与生活。

    10






    6

    老师在授课中能鼓励我们互动、讨论学习,能接受我们提问,教会我们学习方法。

    10






    7

    老师经常布置课外作业或课外学习内容,对作业批改认真、及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也能及时解答。

    10






    8

    老师上课有特色,我印象深,通过学习,我有较大收获,愿意向下一届学生推荐本课程授课老师。

    10






    9

    我对老师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总体评价。

    10






    10

    老师有以下情况:

    1.课有迟到、提前下课现象;2.暗示我们给评教打高分;3.很少布置、批改、讲解课外作业;4.对迟到的学生不批评、不教育;5.经常坐着上课,很少与学生交流;6.有调课或不来上课现象。

    10

    每选一项-2分,选0项为A,选1项为B,选2项为C,选3项为D,选4项为E,选5项(含)以上为0

    本学期给你上课的下面几位老师中你喜欢的有几位(Ji):

    喜欢的:Ji=1.0, 其它:Ji=0.95

    M=∑KiMiJi

    注:总分计算:M=∑KiMiJ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指标1-7:A.非常同意 B.同意 C.不确定 D.不同意 E.很不同意;指标8: A. 非常愿意 B.愿意C.不确定 D.不愿意 E.很不愿意;指标9:A.非常满意 B.满意 C.比较满意 D.不满意 E.很不满意;指标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Ji是排位系数。

    同行专家评价指标及分值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Mi

    评价等级Ki

    很好A

    B

    一般C

    较差D

    差E

    1.0

    0.8

    0.6

    0.4

    0.2

    1

    教学态度端正,能愉快地接受教学任务,教学认真、负责,备课准备充分。

    10






    2

    按大纲、教材组织教学,教学内容有系统性,上课精神饱满。

    10






    3

    教学目的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讲清难点,详略得当。

    10






    4

    专业理论功底深厚,注重知识更新,信息量大,理论联系实际。

    10






    5

    关心学生,注意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教学秩序良好。

    10






    6

    能有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和手段多样化,效果好。

    10






    7

    鼓励学生讨论交流,注重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

    10






    8

    教学计划明确,环节设置完整,进度适宜,能做到因材施教。

    10






    9

    要求严格,采用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考勤,课堂教学秩序好。

    10






    10

    教师有以下情况:

    1.教学文档不全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任务书、教案、学生平时记录册实验日志、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指导日志、毕设归档材料等);2.不参加教研活动;3.很少布置学生课外作业、批改作业不认真;

    4.有学生投诉;5.因教师原因有调课情况。

    10

    每选一项-2分,选0项为A,选1项为B,选2项为C,选3项为D,选4项为E,选5项为0

    注: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评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学生评教分×75%+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督导组(同行专家)×20% +教师自评分×5%

    其中:

    1.学生评教分以所有有效参评学生的评价结果扣除5%最高分和5%最低分后平均获得。

    2.同行专家评价分主要检查完成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特别是教学态度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获得。

    3.教师自评分以教师本人对所任教课程教学情况满意度的评价及对课程教学工作进行反思情况综合获得。

    四、评价方案的实施

    学院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并组织学生学习网上评教指标体系,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参评学生的样本容量。

    将学生评教作为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学生都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参加评价的同学,选课和查询成绩将受到限制。

    每学期第16周后,教务处对本学期全校教师评教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后发给学院,并由学院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最终的成绩汇总表留学院保存,以便统一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分。

    教师若对当前评价学期的综合评价分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修正申请,在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后,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重新评定,同时参考教学信息员平时监测信息,可以由学院对教师当前评价学期的总分在5%范围内进行修正。重新评定后的成绩不论高于或低于原先的综合评价分,均为最终得分。

    每年度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成绩取该年度内两个学期评价分的平均值。

    五、评价结果运用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组织部分,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档案,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评优、晋级、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评价目的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评价结果在不同层面和不同范围内公布,学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可随时通过教务系统查阅全校教师的评价结果,各部门领导可随时查阅本部门教师的评价结果。

    对于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全校前10%和后10%的教师,将被列为下个学期校教学督导组和同行专家的听课对象。学院及系部对评价结果较差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他们的总结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

    对于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连续2次排名在学院后10%的教师,学院针对性组织同行专家跟踪听课,帮助分析原因,指出不足,以帮助他们尽快地提高教学质量;对于连续3次排名在学院后10%的教师,适当减少教学安排,学院安排其进修、或参加校教师发展中心的相关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若进修培训后仍然不能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仍然在后10%的将调离教学岗位。

    实行“授课免评”制度。对于长期教学效果好,或连续两年以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可以实行授课免评制度。经过学院(部、中心)推荐,经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批获得授课免评的荣誉。获得授课免评荣誉的教师,两年后进行复审,合格者继续保留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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