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全校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切实强化师德规范,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学习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意见》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教职工把立德树人与自我修养结合起来落实到行动中,通过学习实践与讨论交流,帮助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重要内容和有关精神,立德树人,把德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德为先,为人师表,全面提升教职工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对《意见》的学习,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师德师风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2.各单位要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学习形式,采取党课、专题研讨、政治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深入学习《意见》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关于《意见》的政策解读(答记者问),做到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成效。
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有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陶亢,电话:85070282;邮箱:1712684206@qq.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