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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课题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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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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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做好复学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现防疫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促进,根据浙教科规办〔2020〕11号文件的工作部署(详见科研处网站2020年5月6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防疫与复学课题认定性评选工作,遴选具有较好实效性、创新性、典型性的课题与成果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申报条件

仅限已在地方教科规划办及高校科研处备案的课题,且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数量。本次申报,每个学院可以申报1项,最后由学校组织遴选出3项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防疫与复学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地址是http://ktgl.zjedusri.com.cn/。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2020年8月27日8点至2020年9月1710点。

申报期间系统每日开放时间为8点至21点。

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1710点前将材料报至科研处,一旦超出时间课题将无法进入评审

、申报课题程序

1.申报者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遴选出1项提交至科研处。

2.已在平台上注册过用户的申报人用注册过的登录名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注册后使用。

3.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报送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人将评审表和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2佐证材料可以是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书等等,限五项);2.《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课题汇总表》1份(见附件),学院遴选审核后提交,电子稿同时发邮箱zustkjc@126.com。

注意:《课题申报·评审表》必须在系统中生成,以前的电子稿申报无效。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

五、其他

1.申报系统提供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3.为方便管理人员和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571-88846782。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67135918何老师。


联系人:赵老师85070181


科研处

2020.8.27

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课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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