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方程冉教授被列为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3号)精神,经我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我院方程冉教授被列为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全省高校以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作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几年的集中支持,使其科研和教学水平有实质性提高,尽快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建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