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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2018-05-05 来源:匿名 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的创业教育工作和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资助高年级学生自主创业的试行办法(试行)》(浙科院政[2004]5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浙教办学〔2009〕80号),决定开展毕业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日制大四学生

二、申报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25日

三、申报条件:

1、在校期间能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无警告以上处分;

2、正式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为准)、或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规定,(1)网店由学生本人注册;(2)信用积分达到1000分,好评率在98%以上;(3)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申报材料

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

2、创办公司、企业的有关策划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认定自主创业申请表》

五、申报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于5月25日前交至学院就业办公室C2-655,再经所在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在5月27日前把申报资料上交就业指导中心。

2、校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初审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一周,公示通过后,正式公布名单。

六、申报额度

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认定自主创业申请表》

学生处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


填表日期:

性别

政治面貌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团队成员

(工商备案在校生姓名及班级)

本人创业

经历及

成果介绍

签名:

创业方式

□在学□停学一年□停学二年□停学三年

所创项目

基本情况

介绍

(可另附材料)

创业项目参加大赛获奖情况及大赛类型

创业项目

营运现状

(如公司所在地、营业额、利润等)

(提供资料必须可查证)

家长

意见

签名:

()就业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盖章有效)

校基金评

审委员会

意见

(盖章有效)

备注:创业方式一栏,请在选项的方框内打“√”。

学生处制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

认定自主创业申请表

毕业生

基本情况

姓名

专业班级

籍贯

联系电话

在线联系方式

QQ或阿里旺旺)

在线联系方式

(QQ或阿里旺旺)

9

9

9

身份证

电子邮件

电子商务(网店)

情况说明

网络平台

网络店铺

名称

网址

注册时间

信用积分

好评率

经营范围

月收入情况

学生签名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签名:

学院(系、部)学生

管理部门

意见

签名:

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意见

盖章:

说明

1该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毕业生、学院(系、部)、学校就业办各留存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实名论证、创店时间、信用积分、好评率)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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