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15〕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启动2015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专任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和“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不在推荐范围。
教育部分配给我省8个推荐名额,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5名。各高校可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推荐人选一般应为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二、申报遴选条件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教学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8-201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
非现任校级领导。
3.
非“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申报遴选程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通过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推荐汇总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2.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的配额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后确定向教育部推荐的候选人。
4.
教育部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并组织开展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结果报“万人计划”专项办审核、公示。
四、具体工作要求
1.由于时间紧迫,教育厅要求6月25日之前上交材料,故请各单位务必尽快通知至每位教师,并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书面材料和电子光盘
),于
6
月23日上午11点
之前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图书信息中心西-409)。
2.我校推荐候选人情况将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级教育部门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卫平 电话:85070230
龚胜意 电话:85070231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
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