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专业负责人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专业负责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3-11-27浏览量 :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优秀专业负责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际承担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生选课和发展指导等任务,对专业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任所申报专业负责人两年以上且承担该专业必修课教学。

二、推荐程序

由个人填写《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并向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可推荐1名优秀专业负责人候选人,实际招生专业6个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人,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12月12日之前将《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报至监评中心。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的优秀专业负责人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约10名优秀专业负责人。

三、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予以表彰。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至监评中心,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85070129,电子邮箱:1962556644@qq.com


附件: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

监评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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