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1-06-15浏览量 :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类别全面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力争获得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拟立项线上一流课程(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0项左右。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修订版)》(浙科院教〔2021〕7 号)精神,拟从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中遴选1个专业开展线上微专业建设试点,现就做好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建设原则

(一)立足“四新”,突出重点。围绕国家(省)一流本科专业和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结合新工科、新文科等的建设要求,加强学校和学院的统筹和顶层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实现各学院(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分级建设,特色发展。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引导各二级学院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在省内外大力推广和应用。

(三)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先建设,后使用,再认定。注重一流本科课程的建、用、学、管,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框架内、没有针对该课程的在研项目,需至少经过个学期或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结合地方发展实际,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新理念;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组织符合线上学习的特点,能够保证各个学习环节均在线完成,根据学生线上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课程组能积极依托线上资源和智慧教学工具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八)线上微专业申报条件。从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中遴选一个专业整体申报,系统打造8—10门一流线上专业核心课程,每门课程均需满足以上七个要求,并能够支持校内其它专业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在线完成本专业学习。

、申报工作

(一)立项方式、经费及名额分配

校级一流线上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国际化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拟立项的项目,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项目名额报教师发展中心,不得超额申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微专业建设项目实行评审制,每学院可按要求申报1个微专业建设项目,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后立项建设。

学校计划立项线上课程30左右线上微专业1个(含8—10门课程)每项课程建设经费包括两部分:教学活动经费和教学资源建设经费。其中,教学活动经费5000元,统一划拨给二级学院(部);教学资源建设经费留存教师发展中心,作为视频制作等费用。

各二级学院(部)立项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课程结题要求与待遇

1. 校级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国际化专业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通常第一年完成视频拍摄,第二年完成至少一轮的线上教学并支持校内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完成结题时需要提交: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总结报告、改革方案(含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学生学习情况调查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等其他成果。两年建设期满,获得校级一流线上课程认定的课程,其课程质量系数为1.3,每年活动经费2000元,有效期三年。超过三年需重新申请认定,认定通过方可享受一流课程的绩效与建设经费待遇。校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课程的申报和认定。

2.线上微专业建设期一般为2年,除以上课程建设经费和待遇外,给与2万元微专业建设经费,需参与课程全部建设完成后,整体验收。

3.课程开展建设一年后要接受中期检查,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下未按计划开展的,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并追回相应建设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将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学研究及建设类项目,所在学院项目指标将会被核减。

(三)材料递交

请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材料完成评审推荐后,于202175日前上交给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如下:

  1. 填写《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4)及《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含微专业)附件6)电子稿发至fdc@zust.edu.cn,同时上交纸质稿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一份)

  2. 线上微专业申报时,其中包的每门课程课程均需填写《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并填写《校微专业建设申请表》(附件5)及汇总表。

    联系人:龚胜意、方金,85070230、85070231,

    行政楼425fdc@zust.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

    3.2021年度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数额分配表

    4.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5.微专业建设申请表

    6.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5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310023)

电话:(监评中心)0571-85070129

(教发中心)0571-85070231

办公室:行政楼425


常用链接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1 浙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浙ICP备05014576号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310023)
电话:0571-85070230 / 0571-85070231
Copyright © 2021 浙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浙ICP备05014576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