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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6-12-14 09:37:34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标签: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是学校教学建设的重大工程,经广泛调研及充分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为切实做好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共同参与、广泛调研、充分论证

1.加强领导。培养方案的制订是学校十分重要的教学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由院长统领,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 及“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专门机构各司其职,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做好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载体,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改革成果融入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之中,通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

2.共同参与。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本次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发动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发挥学科团队、教学基层组织、合作企业、校友会等的优势,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毕业校友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有行业企业专家、重要学科基础课程主讲教师共同参与。

3.广泛调研。各二级学院在修订培养方案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和研讨,要深入调研分析经济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与实现路径,学科交叉的专业要聘请相关学院或兄弟院校的专家、教授参加研讨。每个专业应至少调研收集5份以上国内外不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计划,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4.充分论证。各二级学院应至少聘请2位以上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育部或者省教育厅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等,对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特色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论证意见必须形成书面材料。

二、修订工作相关具体要求

1.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和合作培养,提高教学管理的国际化水平,培养方案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各专业必须确保英文的准确无误。企业引进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应在培养方案中注明。

2.在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求新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编写与培养方案各课程设置同步进行,使课程名称和学时分配更为科学、合理、规范。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要特别体现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加强学生自主学习、团队学习、研究性学习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要在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中发挥学术指导与审核把关作用,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须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能提交学校审核和批准执行。

4.2017版培养方案的学分计算方法较之于2013版有2处改变:①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践1学分=32学时,②认识实习、工程技术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分散实践1学分=1周,对于课程学分、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均不变的课程沿用2013版的课程代码,对于课程学分、总学时及分配学时有其一变动的需按“2017版课程代码的编制办法”编制新的代码,课程代码第5位为大写英文字母A、B、C,分别表示:必修课、选修课及校选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及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通识教育选修类课程代码参见原则意见附件。

5.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表”及“实践教学安排表”里所有小计行、至少选修学分行、合计行等,需填制完整学分、总学时、各分配学时及各学期周学时分配等数据。

三、工作进程安排

1.2016年11月30前:二级学院组织调研、专家论证,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制订。

2.2016年12月20日前: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培养方案再修订。

3.2016年12月30日前:培养计划上交学校,教务处初审,反馈。

4.2017年1月15前:报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5.2017年3月,培养方案付印。

四、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12月30日前提交材料:①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及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1份;②各专业的《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纸质稿复印件1份(至少2位专家参加评审);③加盖公章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1份及其电子版。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 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格式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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