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017级各专业执行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做好2017版各专业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进展安排
录入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要求 |
说明 |
通识教育类必修课录入“课程库” |
公共课开设部门 |
2017年3月16日前 |
课程清单详见: 附件1 |
2017级各专业第一学期(2017-2018-1)教学计划 |
各二级学院 |
2017年4月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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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各专业全部教学计划 |
各二级学院 |
2017年4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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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类选修课录入“课程库” |
公共课开设部门 |
2017年5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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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所有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信息须与专业培养方案完全一致。
1.维护课程库信息
课程库里须维护的课程信息:中英文名称、学分、总学时、周学时、各分配学时、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核方式、课程简介(1000字以内)、适用专业、先修课程、选课对象、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50字以内)、主要任课教师、主要参考书等信息。
课程类别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拓展复合课(即: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实践课
课程性质有:必修课、选修课、校选修课
2. 在专业教学计划模块下录入各专业教学计划
(1)学分、总学时及各分配学时(讲课、实验、实践、习题、研讨学时)、课外学时、课程类别、课程性质、专业方向、考核方式、是否双语课程、是否毕业设计(仅须维护“是”)等所有应填项目不能为空,且须规范填写。
(2)学分数统一格式为:小数点后留一位,如学分2,则为2.0。
(3)周学时为7位字符,统一格式为:*.*—*.*,“—”前为理论学时(讲课、习题、研讨学时),“—”后为实验学时。如周学时2,全理论,则为2.0—0.0;理论实验各半,则1.0—1.0;纯实验,则为0.0—2.0。
周数为2位字符,统一格式为:+*,如3周,则为:+3
(4)公共课程的周学时及周次,请各学生所在学院与各公共部门充分沟通,使同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一致。
(5) 课程类别&课程性质
2017级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类别及课程性质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必修课;公共拓展复合课/校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必修课;专业核心课/必修课;专业拓展课/选修课;专业复合课/选修课;实践课/必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即:公共拓展复合课/校选修课)不需录入在专业教学计划模块下。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从校公选课任务模块中选读各类通识教育类选修课,以满足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校选修课的学分要求。
特别提醒:“课程性质”和“课程类别”等信息数据的完整且准确,既有助于学生及时掌握已修读课程,从而能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确保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及修读各类课程要求;也有助于教务管理系统后续高效顺利运行。
附件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
教务处
20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