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党建工作> 党建动态> 正文
党建动态

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6-03-01 08:54:43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标签: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吉校区党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现就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结合党员践行“三严三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还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理想信念方面。主要考察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自觉加强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及业务知识学习;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组织纪律方面。主要考察党员能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3.奉献意识方面。主要考察党员是否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教职工党员是否做到诲人不倦,致力于学生成长成才;学生党员是否在学习生活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是否能够积极组织参与党员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4.宗旨意识方面。主要考察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教职工党员是否做到关爱学生,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学生党员是否做到了团结爱护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5.发挥作用方面。主要考察党员是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党组织和单位交办的工作。教职工党员是否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服务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学业水平,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学生党员是否明德修身,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起榜样示范作用。

二、评议范围

每个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要求本人递交书面总结材料,待本人回来后所属党组织要及时向其反馈评议意见。预备党员也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但不参加优秀党员评选。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组织生活会的方式进行。

1.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

2.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标准和民主评议要求,党员个人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作党性分析和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与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3.党员评议。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个进行评议。评议要坦诚相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致(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审批权限,进行相应组织处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评议结果

1.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评议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正式党员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评选。评议为优秀的学生党员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

3.本年度内受处分的党员,评议等次一般不能为优秀。

五、有关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一项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统一的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也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通过评议,要评出觉悟、评出干劲、评出团结、评出先进性。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做出表率。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于2016年3月30日前连同《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5.材料存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把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存档,党员个人的评议表要统一放入其党建档案。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表

3.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中文系党支部获2014年“先进基层党支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