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年终结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2-05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项目负责人:

为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减少公司运营、审计及涉税风险,配合年度决算审计要求,对年终结算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2019年报销截止时间

2019年报销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自12月26日起,财务部进行内部账务核对清理,除学生退宿结算业务外,停止对内外报销,只收不支。预计从2020年1月6日起恢复报账工作。

二、清理往来款项及收款票据

1、清理个人借款

自公司借出备用金、预付款的人员,应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

2、凡有预借收款收据或发票的人员,应负责于12月31日前将款项收缴到单位账户,并及时与财务对账,核销借票手续。

3、公服中心应做好桶装水水票的对账清点工作。

4、各部门(单位)在财务部领用的收款收据无论是否用完,请于报销截止日前办理款项入账和票据核销手续;

5、确无法在限定日期之前还款或核销借票手续的,经办人应书面说明款项去向、用途、及借款不能结清或借票不能核销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财务部备案;未结清核销也未提交书面说明的,财务部可对经办部门相应项目的经费报销、借款、借票等事项暂缓办理。

三、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成本及费用

1、收入的确认

凡应归属2019年度的各项收入,不论是否已收到款项,均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2019年确认收入。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与财务部核对项目收款情况,尚未收到款项的,应于201912月31日前向财务部提供相应合同及合同执行进展情况、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佐证资料,以办理收入确认挂账手续。

2、成本费用的确认

凡应归属于2019年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在2019年度确认。

201912白25日之前不能办理结算付款的,业务经办人员应持相应合同及合同执行进展情况、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佐证资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确认挂账手续。

3、2019年12月31日,原后勤服务部账套将封账审计,自2020年1月1日起,科源公司承接学校后勤服务业务。2019年后勤服务成本和费用应于2019年12月25日前办理结算支付,确不能支付的,也务必在年底前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挂账应付手续。

4、当年未确认并挂账的费用不得在下一年度报销支付,当年已确认挂账的费用最迟需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发票。

5、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导至费用无法支付或给单位造成税款损失、导致单位产生的审计、涉税风险的,各业务经办部门(单位)自行承担现责任。

四、做好各项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1、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实物资产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需组织做好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仓物资、库存商品、原料、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的实盘清查工作,以确保账实相符;

发生盘盈盘亏的,负责部门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资产盘存表及处理意见应于2020年12月5日前提交公司财务部做账务处理。

2、各部门应对已办理领用手续,但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剩余物资进行清查盘点,盘存情况与2020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财务部做调账处理。

3、未按上述要求组织清查盘点并按期提交盘存资料,造成公司账实不符,导至多交税款或产生审计风险的,由责任部门自行承担。

五、做好学校年度党政工作任务指标款上交工作。

各部门(单位)经办学校房产、场地租赁、合作经营等业务的,应将当年所收房租、场租、住宿费、管理费等代收款项,于学校考核数据上报截止之日(2019年12月15日)前将款项上交学校并开票确认;承租人(合作方)将款项直接交至学校账户的,业务部门(单位)经办人应及时到学校办理款项认领开票手续,在12月1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备,以准确统计公司年度上缴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资产公司

2019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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