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外〔2017〕3号),现将2021年我校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工作内容
1、受理并评选: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度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资助评选实施细则》受理2020-2021学年期间,参加我校国(境)外学期交流项目(不包括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且2021-2022学年仍在我校注册并修读相关课程的学生的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在国(境)外表现进行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提交至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
2、总结并核发: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审定相关申请材料并组织符合优秀类资助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初步拟定各类助学金发放对象及名额,提交学校国际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校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通过,发放助学金。
二、工作要求
1、本次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发放”的原则,严格受理、评选、核定程序。
2、仔细整理,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奖学金资助的学生须如实在线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https://shall.zust.edu.cn/service/detail?id=431#),并上传往返机票、护照往返记录页、2020-2021学年成绩和国(境)外经历证明(如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扫描件,境外学习交流心得(500字以上,附1-2张相关照片,申请“优秀类”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供,Word版即可)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和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交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上附件除上传系统外,须额外提供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交至国际处;
(2)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细则仔细审核申请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
3、申请“优秀类”助学金的学生,总平均分排名前25名的可进入面试答辩环节。根据申请学生境外学习期间的成绩折算分数和答辩成绩计算总分进行排名,取前22名。各项成绩权重如下:境外学业成绩排名折算分数占50%,面试成绩占50%(境外成绩折算及面试程序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度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资助评选实施细则》)。
4、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国际处黄居安联系电话:85070136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度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工程专项经费资助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