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浙科院外〔2022〕1号)(附件3)规定,现启动2023年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立项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浙科院外〔2022〕1号)第四条第2款之规定,“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应根据不同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的要求制订符合本学院或本部门实际的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并参照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方式成立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如有新增的国(境)外交流项目,请各学院或部门提交新增项目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及《2023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附件1)。
二、本次评选范围
1、经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立项的交流项目。
2、2023年暑期、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或短期游学的在校本科生。
三、工作要求
1、本次奖学金评选项目必须为通过本科生赴国(境)外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定并立项的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浙科院外〔2022〕1号)以及各学院或部门的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2、仔细整理,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出国(境)交流项目受理和评选材料:申请学生在“最多跑一次”系统在线填报“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资助申请”,并上传学生成绩单及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语种水平测试证书。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需额外提供国外大学的注册证明及飞机票信息。
3、由项目负责的学院或者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初评并公示后将相关材料纸质版(《2023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2)、学生成绩单、国外大学注册证明(仅限中德联合培养项目)、乘机证明(仅限中德联合培养项目)及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语种水平测试证书、评审说明及奖学金初评公示截图)递交至国际处。
4、相关材料电子版(《2023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审汇总表》、评审说明及奖学金初评公示截图)请发送至邮箱:1032208890@qq.com,主题:**学院或部门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材料。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行政楼413办公室(逾期不提交材料,作为自动放弃)。
国际处联系人:德语国家项目及学生情况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341
非德语国家项目及学生情况咨询张老师联系电话:85071981
奖学金评选流程咨询黄老师联系电话:85070136
附件:
1.2023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
2.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3.《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浙科院外〔2022〕1号)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