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9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选派规模: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选派办法: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3.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4.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及导师签名的简历。2023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请有意申请者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对于派出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WSK/TOEFL/IELTS考试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5.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2)。
6.申请程序:
(1)具体选派办法和选派类别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7)详见《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根据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方向,确定申请项目。
(2)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3)准备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4)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培养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填写《推荐意见表》。
7.申请及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生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2)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生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教师请务必在2023年4月1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各单位填写单位意见,于4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1式2份,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另1份空白)以及部门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务必报人事处;
二、其他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1.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时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
2.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时间:3月10日-31日
3.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含地方创新子项目)网上申请时间:5月1日-5月31日。该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4.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申报时间:9月10日-9月30日。该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申请人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相关项目申报时间、材料,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及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各单位于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的前7天报人事处。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的宣传,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教师申报。
2.申报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纸质申请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详细情况及上述提到文件、材料可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3.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请各单位务必准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5070281 ;E-mail:1113067468@qq.com
附件: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