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2月01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浙科院信息政(2006)8号文,2006-2007学年起试行)
浙江科技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勤管理的通知
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开展高等教育最基本、最重要的组织形式,课堂教学质量将直接决定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课堂考勤作为课堂教学的常规环节,得到了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以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生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根据信息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有关课堂教学考勤管理作出如下规定,请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各教学班遵照执行。
一、日常考勤
  1.各班学习委员和班长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工作,每天检查学生每节课的上课和自修课出勤情况。学习委员认真填写《信息学院学生考勤表》,课后将上课缺勤学生名单报给任课教师,经任课教师签字后考勤结果方为有效,经班主任审阅后于每周一之前把考勤表上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C1-416)。
  2.班主任应加强对所在班级学生考勤工作的管理,检查督促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认真审阅《信息学院学生考勤表》,及时了解学生缺勤情况,对无故旷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报院学工办进行相应处理。
  3.年级辅导员负责管理本年级学生的考勤和统计工作,准确地做好考勤记录,按月统计出《信息学院学生日常考勤月报表》,每月初向学生公布。
  4.学工办于每学期末将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存档,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奖以及执行学生相应学籍处理的依据。
二、旷、缺课处理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和参加各个教育教学环节,并参加学校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教学活动时,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而缺席或虽经请假但未获批准而缺席或请假逾期而缺席的,作旷课论(以下同)。旷课学时数按课表内实际上课学时数计算,教学实践环节按每天6学时计,学校安排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活动,按每半天2学时计。
对旷课学生,按《学生手册》(2006版)第4页“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一学期旷课超过12学时,警告处分;
2、一学期旷课超过24学时,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旷课超过36学时,记过处分;
4、一学期旷课超过48学时,留校察看处分。
  注:未经请假,或虽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学习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者,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者,均按旷课论处。
三、学生请假
学生请假,按《学生手册》(2006版)第5页“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补假。各类请假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病假:应当持本校卫生所或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报所在二级学院备案;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由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
2、事假: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同病假。
3、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当持有关部门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请假。
4、体育课临时性病假:由学生本人或班体育委员向任课教师请假。必要时任课教师可要求其缴验医院证明。
学生在校外学习期间,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带队(指导)教师审批报所在二级学院备案。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学生考勤表
2.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学生考勤抽查登记表
3.信息学院学生学风警示通知单
4.信息学院学生处分通知单
浙江科技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浙科院信息学院学生考勤表
( 年 ~年第 学期第 周)
班级 人数 班主任签名
项目
节次
课程名称
缺课学生数(总计)( )
任课教师
签名
任课教师对该班学风意见或建议
旷课学生
名单
请假学生
名单
1~2
3~4
5~6
7~8
9~10
1~2
3~4
5~6
7~8
9~10
1~2
3~4
5~6
7~8
9~10
1~2
3~4
5~6
7~8
9~10
1~2
3~4
5~6
7~8
9~10
注:指定考勤的班干部(学习委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此表每周一下午前交至C1-416学工办保存,作为综合测评和执行相应学籍管理和处理的依据。
考勤班干部签名
信息学院学工办2006年10月制
附件2:
浙科院信息学院学生考勤抽查登记表
统计日期: 抽查人签名
抽查
日期
项目
节次
抽查班级
课程名称
缺课学生数(总计)( )
任课教师签名及对该班学风建设建议
旷课、请假学生名单
注:指定抽查人员认真负责填写,待抽查统计后,请将此表交至学工办保存,作为综合测评和执行相应学籍管理和处理的依据。
考勤抽查人签名
信息学院学工办2006年10月制
附件3:
存根联200 第 号
信息学院学生学风警示通知单
学生:
你好!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学生日常考勤的汇总,发现你已经旷课 学时,望你在接到通知单后,按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和参加各个教育教学环节,并参加学校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警示!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联200 第 号
信息学院学生学风警示通知单
学生:
你好!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学生日常考勤的汇总,发现你已经旷课 学时,望你在接到通知单后,按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和参加各个教育教学环节,并参加学校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警示!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4:
存根联200 第 号
信息学院学生处分通知单
同学:
因你本学期旷课累计达 学时,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 条规定:学生一学期旷课超过 学时,给予你 处分。
望你在近期给予整改,并将处分决定转告你的父母,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联200 第 号
信息学院学生处分通知单
同学:
因你本学期旷课累计达 学时,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 条规定:学生一学期旷课超过 学时,给予你 处分。
望你在近期给予整改,并将处分决定转告你的父母,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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