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信息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后分专业工作,经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分专业办法
1. 分专业对象
2015级按电子信息类专业大类招生的我院学生。
2. 申请方法
学生根据自身今后发展意向,在院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6个专业中填报2个志愿专业。
3. 专业人数限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可接受人数上限为90人,其他专业可接受人数上限均为63人。
4. 分专业规则
学院统计学生的分专业志愿,并根据我院大类内专业的第一学期大类课程的必修课程(《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高等数学A1》、《大学英语2》板块)总分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原则进行分专业。
《大学英语3》的成绩乘以1.05计算分数。总分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以《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高等数学A1》、《大学英语2》板块,依序比较单门课程成绩,出现分数高者名次排前。
2个志愿均落选的学生,在有剩余名额的专业内进行第二轮志愿填报,并按上述原则进行分专业。
5. 其它情况说明
因各种原因休学后复学至2015级学习的学生,仍然进入原专业就读。对申请转入信息学院2015级的外学院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编入大类班级学习,但不参加此次大类招生分专业,直接进入批准转入专业的后续阶段学习。
二、分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28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确定2015级大类分专业工作;
2、4月29日,学院网页公布分流细则;
3、5月5日——5月6日,第一志愿填报,具体学院再通知;
三、附则
本细则适合于信息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分专业,由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信息学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