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6年06月22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加强考风严肃考纪专项教育的通知》要求,请各位老师务必做好监考工作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诚信考试30分钟)到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彻底清理考场。

2、考场全程监控,要特别提醒学生严禁携带手机,发现按作弊处理。监考老师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3、诚信考试A1、A2试卷要交叉发放,开考15分钟后可离开考场在考场附近值班,定期巡视,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4、监考教师要带上多媒体卡,打开电脑桌面上 “诚信考试”、“既考成绩,更考人格” PPT,诚信考场的要在考场外放置“诚信考场”标牌,考场内应有明确时间提示,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5、各二级学院巡考领导要加强中途的巡视力度,不得少于3次。

6、社科部思政类科目都认定为诚信考试,要将各门所考课程允许携带的资料在试卷袋上明确备注,并通知到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

7、《监考人员须知》、《诚信考试守则》等考务资料会放入试卷袋内,请考务人员(监考教师)严格按守则操作。

8、小和山校区思政类科目要求学生签署《诚信考试考生承书》。

9、期末考试期间按正常班车时间,不单独增加班车,请各位监考老师注意。

信息学院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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