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负责人:
接学校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优秀专业负责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和选课指导,对专业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任所申报专业负责人两年以上且承担该专业必修课教学。无师德失范问题,无教学事故。
二、个人申报
由个人填写《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并向所在学院申报;于9月23日之前将《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报至教务办。
三、学校评选
学院将进行评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报学校。
四、表彰奖励
学校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予以表彰。
附件: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教务办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