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我院本科生考研、考公和出国留学积极性,增强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提升就业层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所有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我院应届本科生;
2、所有被录取研究生、公务员的我院应届本科生;
3、依据考研、考公、出国留学录取学生人数设立教师指导奖;
4、所有报考雅思、托福、GRE、德福和GMAT等出国外语考试的我院本科生,每生在校期间同一考试限获一次奖励;
5、所有录取国外高校研究生资格的我院应届本科生(除通过学校途径如2+3选拔等形式所录取国外高校的应届本科生)。
二、表彰与奖励
1、报考助学金:所有参与考研和公务员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学生,公务员考试要求进入面试环节,奖励200元/人;报考参加出国考试雅思、托福、GRE、德福和GMAT等奖励800元/人,如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最低要求的奖励1500元/人(具体参照一般国外院校要求,如雅思6.5分,单项不低于6分;托福80分以上;GRE的语文、数学、作文三部分的分数分别在150、150和3.0以上;GMAT 600分以上等)。
2、录取奖学金:考上985高校研究生的学生奖励4000元/人,考上211大学及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的学生奖励2000元/人,并且学院优先对录取我院研究生的学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助学机会,考上其他学校奖励1000元/人。考取公务员奖励3000元/人。获得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奖励2000元/人。
3、教师指导奖:按所带班级出国留学、研究生和公务员录取人数奖励班主任150元/人,指导教师300元/人(原则上为技术实习或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具体由学生提供)。
三、附则
1、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学工办主任组成)负责奖励的评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院学工办,负责组织和材料审核;
2、对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与欺诈行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评奖资格;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本办法自2015年1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