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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11-27浏览数 :

[组织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管理的通知

发布:2015-11-27 23:04点击量:97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学习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包括学生团体)面向校内师生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第三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是我校思想文化阵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主动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专业及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导向正确,内容健康。

第四条组织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要事先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各系部、条线工作组织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由分管领导审查,学生会组织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查。经审查同意后,于报告前将其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报告人的情况按统一格式填写申报表,报党委书记审批,并由各条线备案留档。

第五条在审查审批过程中,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加强管理,各司其职,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条线要做好报告人的接待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秩序维持、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在报告时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并消除不良影响。

第七条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内容材料原则上只限在校内传播,未经学院批准同意均不得流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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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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