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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学生党员联系人制度(试行)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6-12-21浏览数 :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更有效地传达上级党组织、支部的各类学习、教育和会议精神,更精准、有效地发掘先进分子入党,机械学院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员联系人条件

1. 须为机械学院学生党员(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 未受到任何法律、校纪和党内处分。

3. 与发展对象没有亲属关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并作为其培养联系人(每学期1次)。

  2.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学习(每学期1次)。

3.每个学期开学初(在学校组织部要求报送该学期发展对象名单前一周),完成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的推荐,并作为最终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发展被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入党联系人负责其预备期的考察认定工作。

5.作为上述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向其传达上级精神,在理论学习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6.在学风和德育(如寝室文明、帮扶同学和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党员联系人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

三、工作流程

每学期初,由支部确定、委派2名党员联系人到各班级(原则上,大一、大二各班上一年级的党员担任,大三、大四为本年级党员)。作为该班团支部的党员联系人。以下是开展相关工作的流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

条件:思想上要求上进,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校公选课除外,上学期课程全合格(含补考合格)。

1.结合学院分团委团员推优入党意见,党员联系人组织召开班会(团支部大会)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

2.党员联系人向支部上报推优结果并上交民主投票的相关材料(支部留存)。

3.支部上报学院党委批准后,进行公示。

4.党员联系人作为此批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定期谈话考察。

(二)党校学员推选

推选学习优良、表现突出的在校生(一般要求是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重修通过)不能推荐进入党校学习。

党校学习态度差(如无故旷课等)、结业考试不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员联系人记录和备案,下一期党校学习将不予考虑。

(三)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1.向班级主动了解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情况。发展对象(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成绩等条件符合发展要求,且积极分子满一年、党校结业。

2.两名党员联系人讨论、沟通后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数量一般按照班级党员发展计划数的2-4倍。

3.主持召开班会(团支部大会)宣讲发展对象候选人的推选条件和流程,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民主投票(允许选填候选人名单之外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4.投票结果(取前N名,N即为)统计后上报所在支部,选票等相关材料由支部留存,党员联系人向支部介绍的情况。

5.支部组织支委会(或党小组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的支部推选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学院党委。

6.学院党委汇总各支部的推选名单,经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本学期全院最终的发展对象,公示后上报校组织部备案。

7.党员联系人负责后续的发展对象群众意见调查、家庭成员外调证明等工作。

8.组织谈话前,指导发展对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9.党员联系人若为正式党员可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注:党员联系人组织班级召开推选会议需要拍照上报支部留存;因转专业、转学或毕业等原因而变更的,支部应及时确定新的党员联系人,并接受后续工作。

中共机械学院党委

2016年10月1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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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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