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全面提升我校来华留学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彰显我校国际化办学特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际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资格
1.课题申报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职称不限。
2.课题申报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的相关研究基础。
3.课题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须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5.同等条件下,学校国际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具有优先权。
二、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根据自身及项目团队研究特长,选择相应题目进行申报。申报时,根据下列选题方向,选取不同研究视角、方法和侧重点:
1.跨境教育研究;
2.国际学生思想教育研究及课程思政研究;
3.国际学生专业教学研究;
4.国际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
5.国际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7日前。
四、申报要求
1.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2.课题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申请人应对申报的选题进行论证设计,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和《浙江科技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递交至学院办公室沈云霞老师处,实验楼217办公室。每个课题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稿须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
2022年拟设立10-15项课题,原则上,一般项目本次立项不超过10项,重点项目本次立项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项,重点项目为20000元/项。有关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本次立项课题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期核拨。立项后划拨首期一半经费,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核拨另一半课题经费。
国际教育专项课题的立项按照“独立审核、学校备案”的方式进行。由国际教育研究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拟立项的项目,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顺序依次评审,前一档未获立项的课题,按顺序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六、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除特别说明为“参与”外,均要求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且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成员的同一科研成果,不得在不同项目结题验收时重复使用。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转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2.原则上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一般为学术论文或咨政报告,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相关研究内容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相关资政报告获得厅局级肯定性批示1项;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相关研究内容的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或在一级/CSSCI/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相关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肯定性批示1项,或相关咨政报告获得厅局级肯定性批示2项。论文发表和上报咨政报告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科技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中心”字样。
3.项目负责人也可结合项目研究的纵深情况以其它符合要求的形式申请结题,如以著作形式申请结题的需提供著作出版的原稿(需在相关位置注明系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出版合同。项目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应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附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评议后报送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七、其他
本项目为浙江科技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专项,由学校国际教育研究中心负责项目申报、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审核。国际教育研究中心对所资助的项目有关成果拥有使用权。
联系人:沈云霞,联系电话:0571-85070208,电子邮箱:254562257@qq.com。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2.浙江科技学院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