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的建设,总结、推广各俱乐部取得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依据《关于公布安吉校区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俱乐部工作量核算办法的通知》与《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优秀评选标准》(教务处[2019]6号)要求,结合安吉校区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俱乐部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优秀俱乐部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安吉校区所有在册的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参考《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汇总表》(附件一)。

三、申报时间

2020410日—2020428

四、评优办法:

1.俱乐部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优秀评选标准》(附件二),结合俱乐部实际情况,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评优申报表》(附件三),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包括文字、图片、新闻报道、获奖复印件等)

2.《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评优申报表》与申报材

料须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杨传剑老师,电话:0572-5661424,邮箱: 190145358@qq.com

3.报送截止日期是2020428日(星期二)。

4.安吉校区适时组织评选小组,填写《浙江科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工作评定表》(附件四)。依评定表内容对俱乐部进行审核和评定,评优比例为在编俱乐部总数的15%左右,着重奖励两年内进步突出但参加评比未获优秀称号的俱乐部。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俱乐部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自荐和推荐工作,并按时报送《浙江科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评优申报表》与相关申报材料。

五、表彰奖励

安吉校区每个优秀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可推荐1名指导老师获“校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享受与本部校区相同的奖励待遇。

附件一:《浙江科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汇总表》

附件二:《浙江科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评选标准》

附件三:《浙江科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评优申报表》

附件四:《浙江科学院安吉校区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俱乐部工作评定表》

教务处、教学事务中心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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