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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现就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思路

围绕“建成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及实现“大学梦”的要求,以实施“卓越计划”为引领,紧密结合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浙江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学以致用、全面发展”的教学理念,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优化课程体系、改革课堂教学、加强实践环节为重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争创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

二、目标和任务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使我校的教学工作及本科人才培养在数字指标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高校的前列,非数字指标达到国内高校一流水平。通过改革激发教师爱教、乐教的热情和学生想学、要学的学习积极性。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任务:

1.建立专业设置与淘汰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使我校专业学科门类分布及学生占比符合教育部“称为大学”的设置条件;建立专业做强做特机制,推进专业认证,建设一批国家特色专业、省优势专业、省新兴特色专业及国际化专业,提升专业对考生及家长的吸引力;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建设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及国际化课程群和应用型特色本科教材;

3.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改革,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4.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在校企合作教育方面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

5.创新教学管理,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和能力,建全学分制教学管理体系,为学生成才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6.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以教风带学风,营造良好校风。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全面推进诚信考试,使我校在诚信考试制度建设及实施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7.加强对学生学业及就业工作的指导,逐年提升考研、考公务员、创业等人数,提高就业质量;

8.探索实施书院制、导师制管理模式,打造学生思政教育及管理、服务平台,全面修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和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例,营造学生要学、想学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

三、具体举措

(一)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1.科学制定《浙江科技学院专业发展规划2014—2018)》,调整优化工科类专业,降低工科类专业所占比例,使之学生数占全校学生数的比例降至50%左右;重点发展管理类、艺术学类专业,适当增加一级学科及专业数量,增加专业招生人数,到2018年管理类和艺术类专业一级学科数至少达到3个,学生总数分别占全校学生的15%以上,工科、管理和艺术成为学校办学的三大主要学科门类。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和方向课程模块,全面开放转专业限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

2.建立专业淘汰机制。制定《浙江科技学院专业评估办法》,每年组织开展全校各个专业的建设、招生、就业及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排名,根据排名情况来决定招生指标,对于排名后10%进行黄牌警告,并减少招生指标或暂停招生。

3.建立专业做强做特机制,以专业认证为引领,推进专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特色专业、省优势专业、省新兴特色专业及国际化专业,形成鲜明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提升专业在招生中的竞争力和对考生、家长的吸引力。

4.适应国家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分析国家招生制度改革对我校招生及人才培养的影响,分析总结部分学院按专业大类招生试点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专业类招生培养的指导意见,引导各二级学院科学制定专业(类)招生方案,扬长避短,增强专业(类)在招生中的竞争力。

(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1.调整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明确各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重新构建专业课程体系,优化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专业复合拓展课程体系,实现专业教育和自主发展有机结合。

2.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在强化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体系的同时,强化对学生人文艺术素养、科学精神等全面素质的培养,大力推进创意、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开设新生始业教育、新生研讨课等各类有助于学生成才的专题讲座,加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

3.建立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调整机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每门课程都有课外学习要求,并纳入课程考核体系。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整合课程资源,优化课程体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三)加强课程建设,创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1.加强课程资源与特色教材建设。加大公共基础课课程群、主干课课程群实验课课程群建设力度,引进建设一批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国外优质课程和企业课程,建立基于移动终端的学习资源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习资源。建立课程内容持续更新机制,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支持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支持教师编写教材将教学研究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教材内容;建立教案更新机制,要求工科类专业每年更新教案10%以上,共他专业更新20%以上。组织开发一系列具有特色的、在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教材。

2.加强在线课堂建设,拓展教学资源,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和多媒体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混合式教学。完善网络课程平台功能,增进师生网上在线交流和互动,提高网络课程平台利用率。探索开展校外慕课学习和学分认定,支持教师使用网络、“慕课”等多种媒体开展混合式教学,提高学生课外自主学习效果。

3.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首席主讲教师领衔的课程组,负责具体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工作。健全教研活动机制,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教研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集中的课堂教学观摩,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发现的问题。

4.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形式,全面推行选课制。在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中试行学生选任课老师,专业模块课、实验课学生选时间、选内容等方式,激发学生想学、要学的积极性。积极推进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以及合作性学习。

5.创新教学理念,深化课堂教学组织及教学方法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课堂教学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从教为主向学为主转变;推进课程“大班讲课、小班研讨、小组实践”的教学组织方式改革,鼓励学生以团队或小组形式学习交流。鼓励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积极推进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以及合作性学习。

6.改革考试方式,明确每门课程考核要求,突出学生学习的形成性及发展性评价,鼓励教师建立课程试题库,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实行教考分离。将学生在学业中表现出来的创造力、想象力、表达力等能力素质纳入课程考核内容。

7.强化课堂管理,提高课堂教风和学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严格执行调停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保证课堂教学的严肃性。严格学生上课考勤及课堂纪律,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到课情况及课堂表现,并做好课后跟踪,切实提高课堂教风及学风。

8.建立教师关爱、联系学生机制。建立课程组定期联系、指导学生机制,定期指导学生学习、科技活动和学科竞赛等。教师要将正能量融入到育人过程,教育、激励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关心学生的需求,努力解决学生的困难,让学生在学校能体会到尊重、信任、理解、关爱、友善。

9.深化思政课、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内外授课一体的教学方式改革,制定课外实践教学活动(专题讲座、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学分评价与学生考核细则,增强教学实效,达到思想与文化育人双效果。全面推行体育俱乐部改革,使每位学生有一项热爱的体育健身项目。

(四)深化外语教学改革,提升教师学生国际交流能力

1.实施外语教学综合改革,鼓励外语教师积极设计外语教学语境,开展情景互动教学、走入式教学,学校在资金、人力、政策等全方位支持外国语学院办好英语角、德语角、法语角,办好外语学习电台与学习网站,为学生创造全语境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2.实施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根据学生语言基础及语言分班教学,实施因材施教,同时在学习过程中可动态调整班级,鼓励学生进行主动性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全方位开放外语自主学习实验室,坚持课堂学习和课外自主学习并重的原则,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

3.鼓励学生参加托福、雅思等外语等级和水平考试,制定相应学分替代和奖励政策,突出外语学习效果。

4.制定全英语授课、双语授课要求及标准。建设一批国际化课程群,加强双语课程教学,为学生提供国际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系列讲座,努力提高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提升学生的国际化素养。

(五)深化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1.改革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从验证性实验为主,向综合性、设计性、研创性实验为主转变,建立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的实验教学体系。建立实验教师与理论教师工作联动机制,理工科专业教师必须进实验室,指导学生实验和课程设计。

2.以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以项目制、竞赛俱乐部等形式建设“全生命周期”工程训练室(中心)、实践创新基地,突出“做中学、学中用”的特点;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参与指导老师的科研项目;鼓励学生自带实验课题参加开放实验,培养学生自主地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完成各类实践创新项目(国创、新苗、春萌计划等)的设计、申报、实施、分析、处理、撰写报告等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创业和创效能力。

3.以实验室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共享机制、绩效评价体系、利用率核算办法及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现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师生网上预约、开放共享,提高实验开出率、实验室使用率、实验仪器特别是大型仪器的利用率。

4.以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及实验示范中心建设为载体,使之成为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平台。建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指导制度,共同指导评价学生实习,鼓励在企业完成工程技术实习答辩,提高认识实习、顶岗实习、工程技术实习等各类企业实践的学习效果。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在毕业设计的选题、指导和答辩等工作中,充分体现校企合作教育的效果。

(六)创新学生管理工作新机制,健全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1.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综合性评价体系,修订《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提升学生多样化成长的自主性、自信心和开放性。建设学生学习过程基础数据库,科学设置加分原则,严格学生学籍管理,把毕业关,要我学成为我要学,营造良好的学风。

2.修订和完善《浙江科技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例》等奖励文件,将学生的学业成绩绩点与评奖评优挂钩,激发学生学习和发展内在动力重点奖励“学业优良+特长”的优秀学生,促进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健康发展。

3.加强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通过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在已开展诚信考试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在全校推行诚信考试制度。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和学生诚信考试荣誉体系,对大学四年所有考试均是参加诚信考试的学生颁发中英文“诚信考试荣誉证书”。使我校诚信教育、诚信考试走在全国高校前列。

4.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将文明寝室成绩有效地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中,通过以评促建,监督学生保持良好的寝室生活、学习习惯,促进学风建设。

5.建立健全书院制。建书院硬件基础设施与软性配套条件,书院环境建设能够充分体现书院文化,能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供空间与平台。打造从教学区向生活区转移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与服务平台。

6.建立健全导师制。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学生导师,指导学生学习与生活,让学生接触学术大师,了解学科前沿,拓宽学术视野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级各类的学术、科技竞赛,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确保学生高质量地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

7.进一步强化学生国际、省内外名校交流措施,加大交流比例,使更多学生享受到名校优质教学资源,修改制定《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国际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鼓励在校学生到世界一流大学交流、学习

8.建立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互动机制,学校每年将教风学风建设绩效列为二级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和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良好教风学风氛围。

(七)建立教师重教、乐教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1.修订《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浙江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等文件,建立新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体系,改革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取消教学工作长期以来以工分制的考核办法,建立“基本工作量(合格)+卓越奖励”的考核与奖励新机制,改变教师抢课、争课的局面。探索由学校考核标志性教学成果,向由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基础性教学成果的体制改革。

2.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机制。在岗位聘任中设立教学特聘岗位,将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聘任到校级教学特聘岗。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教师分类聘任和考核制度,实行教学科研工作等效评价,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完善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基础课教师重点考核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情况,实验教学教师重点考核指导学生实验、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等情况。

3.健全教师教学荣誉体系,改进校级教学成果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奖励制度;开展“卓越学奖评选,重奖在人才培养、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从制度上引导教师热爱教育、热爱教学、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中追求卓越。

4.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淘汰机制,严格执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教师,减少教学任务或调离教师岗位,清退违反师德的教师。

(八)建立教师能教、善教的教学能力提升机制

1. 实施教学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鼓励支持教师到企业实践煅练、以提升其实践教学能力,鼓励教师到国内外名校进行课程进行,以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业务水平。以青年教师为重点,建立青年教师“一对一”导师帮扶培养制度;探索建立新引进青年教师前三年不上讲台机制,新进青年教师原则上前三年不单独安排主讲课程,以科研、助课为主,经试讲等教师素质考核合格后,方能单独安排上课。

2.建立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说课比赛”、组织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及教学能手开展教学专题研讨和咨询,定期举行教学沙龙,组织教学公开课和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等。切实提高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养教师教学研究、教学组织、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3.开展课程教学反思,在课堂教学评价中,要求每位教师进行自评,并写出该课程的教学反思,课程教学的反思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案、同行或专家的意见建议、教学中学生的情绪及表情、课后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学习效果等多方面信息的教学反思;总结教学中的经验与不足,通过自我提问、教学诊断、总结升华等进行自我回顾性反思,从而达到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九)创新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建立适应完全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让学生在课程选择、专业选择上更加灵活,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进一步优化各项教学管理流程,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综合、高效、开放、共享的教学管理平台,提高教学计划编制、学生选课、成绩与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信息反馈、教学管理流程、教学过程控制、教学质量监控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以教学质量评估为抓手,建立教学质量保障和改进体系。制定各类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基于学生发展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分批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按照专业认证要求开展校内教学质量评估,根据认证标准改造相关教学环节和设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4.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自我评估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的宏观监控、专项监控和日常监控工作。做好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和实验实习跟踪检查,通过开展试卷、毕业论文、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专项教学检查,有效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5.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制度,将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校院两级的责、权、利关系,组织开展二级教学部门教学工作年度检查和评价工作,将二级教学部门教学业绩考核情况与绩效拨款、奖励挂钩。


浙江科技学院专业发展规划2014年-2018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十二五发展与改革规划”及学校实现“大学梦”要求,特制定我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

一、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现状

(一)现有专业情况

学校现有50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科分布及在校学生情况如表1。现有全英文授课国际化专业5个;中德联合培养(简称“2+3项目”)9专业大类;中外(中美、中法、中澳)合作培养专业3个专业;中德工程师学院合作办学专业2个。

表1 50个本科专业学科及学生数情况表(截止2013年底,不含留学生)

学科门类

专业数

专业数占比

在校学生数

学生数占比

工学

31

62%

9916

62.52%

理学

2

4%

606

3.88%

文学

3

6%

742

4.75%

经济

3

6%

1128

7.22%

管理

5

10%

1618

10.36%

艺术

5

10%

1760

11.27%

教育

1

2%

0

0.00%

合计

50

100%

15618

100.00%

从专业总体结构来看,学校专业以工科为主体,艺术、管理及经济专业有较好的发展势头,有适当的理学及文学专业对工科、艺术、管理类专业形成支撑作用,专业结构与布局基本合理,专业与浙江地方产业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相应适应较好。

(二)专业建设基础

学校现有8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首批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十二五优势专业4个,新兴特色专业8个,国际化专业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5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24项

学校拥有专任教师850余名,其中正高职称100余名,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近80%,具有企业实践经历占30%以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66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9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高校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工学类专业独大,占全校62.52%。按照实现“大学梦”要求,学校需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

2、一些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不够清晰、缺少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与浙江及长三角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不相适应程度还不够,并且与同类专业的差异性少,人才培养要求趋同。

3、一些专业社会认同度低。招生报考率低,录取调剂率高,学生转专业申请率高,就业质量不佳。学生专业思想不稳定,学习积极性不高,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4、部分专业缺少相应学科支持,专业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特别是新办专业师资力量薄弱。

二、专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思想与原则

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教育部关于专业结构调整及设置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学”为引领,以社会及行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内涵提升为重点,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

总体原则是:“总量控制、优化结构、适应需求、强化特色、提高质量”。注重培育专业特色调整改造传统专业,大力发展与扶植新兴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三、专业发展总体目标

2018学校专业总数控制在50个左右,本科生在校学生总数达17000人左右(其中包含学历留学生1000人左右);调整优化工科类专业,降低工科类专业所占比例,使之学生数占全校学生的降至50%左右;重点发展管理类、艺术学类专业,适当增加一级学科及专业数量,增加专业招生人数,到2018年管理类和艺术类专业一级学科数至少达到3个,学生总数分别占全校学生的15%以上,工科、管理和艺术成为学校办学的三大主要学科门类。形成以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三个门类为主,经济学、理学及文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使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要,专业数量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特色专业优势明显,人才培养质量高达到实现升格大学所规定的本科专业框架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

四、专业调整和设置方案

(一)优化、缩减工科类专业

工科类专业是学校目前最大的学科门类专业,绝大部分专业为浙江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所需求的专业,但也有一些专业定位不明,部分专业人才培养相近,需要合并优化,有些专业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留出空间来增加管理学、艺术学学科专业,方可形成工学、管理学、艺术三大办学的主要学科,为此工学门类的专业学生数应控制在8000—8500人,占全校学生50%—53%,按现有学生人数需要减少2100-1650,每年招生约减少410—520人数。

具体调整专业如下:

1、车辆工程与汽车服务工程合并,保留车辆工程专业,可在车辆工程专业下设一个车辆营销与服务方向。

2、包装工程与印刷工程合并,保留包装工程专业,在包装工程下设置包装印刷专业方向。

3、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因招生报考率低、专业无明显特色,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合并到自动化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一个方向。

经过调整、归并后,工科类调整停招生汽车服务工程、印刷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3个专业,加上已停止招生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交通工程2个专业及调整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其工科专业由31个减少26个,为发展其它学科门类专业腾出了空间。

(二)调整、增设管理类专业

目前管理学科门类下共有5个专业,在校学生总数为1618,占全校学生比例为10.36%,已形成一定规模,从招生和学生转专业情况来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业工程不是很理想,招生规模不会太大,需要调整或优化。做大做强管理专业,从目前学生人数,需要增加800人左右,因此调整后各专业招生每年招生总量660人,四年后,学生总数达2640左右,达15%(所有学生总数17000人计算也达到)。

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定位不明确,考虑到今后电子商务的发展,拟转型电子商务,增加招生数量。

2、物流工程专业转型到物流管理专业。

3、增设国际商务、工程造价专业(经管学院与建工学院联合设置)。

4、为了能涵盖3个一级学科,在管理学门类下,增设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

经过调整、转型和新设管理类专业共有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转型)、电子商务(转型)、工业工程、工程造价(新设)、国际商务(新设)、公共事业管理(新设)等8个专业。

(三)调整、增设艺术类专业

艺术学科门类现有5个本科专业,覆盖个一级学科,是我校比较有特色的专业,目前在校学生数1760,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1.27%,已形成了一定规模。艺术类专业学生社会需求旺盛,适应性较好,根据大学要求需增设一个一级学科下的专业。按照现有学生规模需增加大约800学生数,方能达15%占比,每年需要增加200人,按照调整专业,每年招生达到640人,四年后艺术学科门类下学生总数右达2560,能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15%(所有学生总数17000人计算也达到)。

1、服装设计与工程属于工科类专业,但在2012专业目录调整,我校所授学位选择的是艺术学位,同时该专业与服装与服饰设计有较多的相似性,特色并不明显,因此将该专业归并到服装与服饰设计,即停止该专业招生,原招生名额增加到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并将服装与服饰设计建设成为省级优势专业和国家特色专业。

2、目前艺术类专业仅含盖二个一级学科的专业。需增加艺术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美术学下专业,根据学校现有学科师资基础,可考虑增设摄影专业。

3、因艺术专业每个专业招生数不会太多,因此还需增加一些社会需求好的专业,在设计学一级学科下增设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可与信息学院的数字媒体技术形成互补。

经过调整、转型和新设艺术类专业共有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新设)6个专业。

(四)其它类专业建设

除了做强工科类、管理类和艺术类专业外,其它的文学类、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目前最要是稳定规模,着重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可根据社会经济需求,适当增加社会需求专业。


2014—2018年专业调整优化及拟新增专业见附件一。

附件一:分年度新增和调整专业情况

年 度

拟 新 增 的 专 业

拟 改 造 的 专 业

拟 停 办 的 专 业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专业名称

2014

艺术学

美术学类

摄影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造价

工学

建筑学

城乡规划修业年限由4年调为5年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物流工程转型物流管理

工商管理

国际商务

艺术学

设计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下设“服装表演”专业方向

2015

管理学

公共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或土地管理)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拟转型为电子商务

工学

信息与通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物流工程

2016

艺术学

设计学

数字媒体艺术

工学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2017

工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

印刷工程

2018

工学

仪器仪表

测控技术与仪器

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和改革,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评估专业办学水平,保证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原则和指导思想

专业评估工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按照数字化评估与认证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分类评估、重在育人”的原则。

通过专业评估,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与定位,加强课程体系、师资队伍与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深化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软实力与硬技能,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二、评估对象与依据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附件1)对学校目前设置所有全日制本科专业进行数字化评估,新建专业在已有一届毕业生后应接受评估。

参照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制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对学校专业,特别是相关工科专业进行校内认证评估,首批将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进行专业认证评估。

三、评估组织和程序

1、专业评估由教务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后文简称监控中心)组织实施。

2、每年定期进行针对学校所有本科专业的数字化评估,并定期发布评估结果。

3、本科专业认证评估采用自愿申报和学校指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每年评估的专业。确定并公布每年接受认证评估的专业名单,先由被评专业所在院进行自评,按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及时写出自评报告,交监控中心,并准备好相应的评估依据材料。监控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确定进行认证评估的专业进行实地考查,听取专业汇报并质询。根据专业自评和考查情况由专家组按专业认证方案进行评议、得出通过与否结论,由监控中心反馈给被评专业。

五、评估结论

1、对于进行数字化评估的专业,按评估分数进行排名。学校每年对排名后五位专业亮黄牌,被亮黄牌的专业,将视情况缩减15%左右的招生人数;第二年,如果不在后五位,取消黄牌,恢复正常招生;如果依然没有起色,将给予红牌停止招生,给予红牌的专业可次年向学校申请摘掉红牌,由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红牌、恢复招生或撤销该专业,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2、对进行专业认证评估的专业,结论分二种情况,通过和不通过。其中通过有效期可为6年或3年,有效期过后可申请复评。专业认证通过的专业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被评为“不通过”的专业应限期整改,适当减少每年招生人数,4年后可再一次接受评估,若仍不通过,撤销该专业。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专业评估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内容

权重(%

注(除特别说明外,均是当年数据)

受限

指标

1.1第一志愿填报率

20

20×专业第一志愿填报率/当年最高志愿填报率

1.2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填报率

10

同上

1.3转专业率(转出)

-5

-5×专业当年转出学生人数/当年专业转出最多学生人数

1.4学位授予率

5

5×授予率

1.5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浙江省评估院数据)

30

30×就业率

1.6就业服务满意度(浙江省评估院数据)

5

5×满意度指标

1.7月收入(浙江省评估院数据)

5

5×该专业月收入/最高月收入

1.8专业相关度(浙江省评估院数据)

5

5×专业相关度指标

非受限指标

1.9专业生师比

10

4年学生数算生师比

A

261

B

30:1

C

34:1

D

40:1

1.10本科专业教学总体满意度(浙江省评估院数据)

10

10×教学满意度指标

1.11教学质量平台建设

5/平台

国家级(100%系数)

省级(80%系数)(注:每个专业只取一个最高平台分数),以后每年以80%递减。

加分

项目

1.12特优学风示范班

1

上一年度

1.13诚信考试

0.1分×该专业参加考试的课程门数

1.14当年度新增(或验收)省级/国家级教学质量平台(项目)

5/平台

国家级(100%系数)

省级(80%系数),以后每年以80%递减。

1.15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10

以后每年以80%递减。

注:

1、国家级教学质量平台有:特色专业,卓越计划专业,国家级课程为所在专业专业核心课,国家级专业教材。

2、省级教学质量平台有:优势专业,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精品课程为所在专业的专业课,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

3、系数:A:100%,B:90%,C:80%,D70%。

:2014年度浙江科技学院专业评估指标初评表


2014年度浙江科技学院专业评估初评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第一志愿填报率权重得分

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填报率权重得分

转专业权重得分

学位授予率权重得分

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权重得分

就业服务满意率权重得分

月收入权重得分

专业相关度权重得分

专业生师比权重得分

专业教学总体满意度权重得分

教学平台建设权重得分

特优学风示范班权重得分

诚信考试权重得分

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平台权重得分

合计

1

建工学院

建筑学

20.00

5.24

-0.19

4.87

29.40

3.30

5.00

4.59

10

7.76

1

0.1

91.08

2

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

5.05

6.53

-0.37

4.83

28.50

3.62

3.75

3.04

10

8.60

5

1

4

83.54

3

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

15.93

4.45

0.00

4.66

29.40

3.76

3.65

3.80

7

8.48

0.3

81.42

4

经管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6.43

4.63

-0.56

4.60

28.90

3.52

4.01

3.29

7

8.59

4

0.2

4

78.62

5

建工学院

土木工程

3.47

0.29

-0.19

4.80

29.49

4.14

3.65

4.25

10

9.20

5

0.2

4

78.31

6

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46

1.44

-0.37

4.63

28.66

3.61

4.23

3.12

10

7.93

5

0.1

4

75.81

7

外国语/中德学院

德语

7.77

4.00

0.00

4.46

30.00

3.00

4.17

3.58

10

7.68

1

75.67

8

机械学院

车辆工程

5.20

1.51

-0.74

4.39

28.97

3.50

3.69

2.84

10

7.79

4

0.1

4

75.24

9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4.84

0.94

0.00

4.40

28.72

3.74

3.57

3.20

8

8.63

5

4

75.03

10

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36

1.70

-0.37

4.46

28.88

3.51

3.87

3.28

8

7.93

5

1

4

74.60

11

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6.39

1.30

-0.74

4.78

28.72

3.74

3.57

3.20

10

8.63

5

74.59

12

经管学院

经济学

7.19

6.27

-0.19

4.75

27.86

3.50

4.27

3.00

8

8.52

1

0.2

74.37

13

经管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42

10.00

-1.48

4.83

30.00

3.55

3.99

2.34

9

8.32

0.3

72.27

14

生化学院/轻工

轻化工程

0.92

1.66

-1.30

4.90

28.42

3.66

3.46

2.42

10

8.47

5

0.1

4

71.71

15

机械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20

1.51

-0.37

4.42

28.46

3.43

3.72

3.16

7

8.15

5

1

70.67

16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2.46

1.47

-1.11

4.63

28.72

3.74

3.57

3.20

10

8.63

5

70.31

17

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2.50

1.35

-0.56

4.02

28.50

3.62

3.75

3.04

10

8.63

5

69.84

18

建工学院

城乡规划

2.20

3.47

-0.19

4.67

28.52

3.87

4.17

4.17

10

8.82

0.1

69.81

19

建工学院

给水排水工程

3.54

3.03

-0.56

4.75

30.00

3.57

3.89

3.92

9

8.35

69.49

20

经管学院

物流工程

1.36

4.53

-0.37

4.61

30.00

3.60

3.64

2.31

10

8.77

0.3

68.75

21

信息学院

通信工程

3.46

1.44

-0.37

4.79

27.07

3.73

3.82

2.65

10

8.05

4

68.63

22

生化学院/轻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1.72

0.93

-0.56

4.71

26.82

3.74

3.41

2.75

10

8.48

5

1

0.1

68.11

23

机械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20

1.51

-1.48

4.90

30.00

3.24

3.57

2.59

10

8.00

67.52

24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1.60

3.57

-1.30

4.80

30.00

3.66

4.02

2.58

10

8.51

67.43

25

电气学院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3.36

1.70

-0.56

4.57

28.89

3.56

3.69

3.10

7

7.78

4

67.07

26

信息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3.46

1.44

-0.37

4.65

28.46

3.92

4.73

3.57

8

9.13

66.99

27

生化学院/轻工

生物工程

1.02

1.30

-1.48

4.52

27.93

3.79

3.79

2.78

10

9.10

0.2

4

66.95

28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

3.46

1.44

-0.37

4.53

29.03

3.55

4.50

3.27

9

8.13

0.1

66.64

29

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3.46

1.44

-0.19

4.42

27.57

3.41

4.39

2.44

10

8.22

1

66.15

30

电气学院

自动化

3.36

1.70

-1.30

4.56

27.16

3.47

4.12

2.94

8

8.14

4

66.15

31

艺术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2.66

2.10

-2.78

4.80

30.00

3.42

3.62

2.85

10

8.12

1

65.80

32

人文国际学院

汉语言文学

1.10

1.76

-1.30

4.92

28.04

3.98

3.63

3.16

10

9.00

1

0.3

65.60

33

外国语/中德学院

英语

1.81

2.42

-1.30

4.83

29.51

3.16

3.44

3.10

10

7.97

0.2

65.15

34

经管学院

工业工程

0.97

4.56

-1.30

4.82

28.24

3.21

3.90

2.47

9

8.06

0.1

64.02

35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1.10

2.51

-1.67

4.63

28.80

3.56

3.39

2.31

10

8.60

63.24

36

生化学院/轻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1.02

1.30

-0.37

4.83

28.87

3.77

3.18

2.57

8

8.64

0.2

62.02

37

生化学院/轻工

制药工程

1.02

1.30

0.00

4.85

28.24

3.56

3.30

2.56

9

7.97

0.2

61.99

38

艺术学院

动画

1.23

0.63

-2.96

4.55

29.12

3.68

3.72

2.64

10

8.71

61.30

39

经管学院

市场营销

1.04

2.43

-2.96

4.68

29.30

3.26

3.98

2.71

7

8.47

0.3

60.20

40

生化学院/轻工

包装工程

0.45

1.55

-1.48

4.80

30.00

3.03

3.22

2.24

8

7.74

0.1

59.64

41

电气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3.36

1.70

-5.00

4.57

27.93

3.67

3.93

2.59

8

8.14

58.89

42

生化学院/轻工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2

1.30

-0.93

4.71

28.33

2.81

3.92

2.12

7

7.22

0.1

57.60


浙江科技学院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激发一线教师的工作热情,树立爱生重教标兵,表彰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卓优、关爱学生成长的优秀教师,学校决定设立卓越教学奖。为做好卓越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10年且在浙江科技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含实验教学人员、班主任、辅导员)。学校领导及学校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参选。

2.卓越教学奖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总计不超过2名(可空缺)。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业务精湛,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效突出,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具有鲜明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在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

4.因材施教,方法灵活,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学理念。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注重教学创新,关心学生成长。

5.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改革、课程、教材建设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6.注重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形成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采用部门推荐和教授联名推荐两种方式:全校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加评选;5名及以上的教授(至少包含2个以上教学单位)可联名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选,每名教授原则上最多推荐2名,推荐名额单列。

2.获得部门推荐资格或教授联名推荐的教师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卓越教学奖”申报表》(附件1),推荐单位或个人签署推荐意见,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学校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4.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在网站发布,公开接受全校教师、学生评议和实名投票推荐(每人限投一次),按网站评议得票数产生前6名教学贡献奖候选人;

5.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听取候选人本人陈述,确定最多2“卓越教学奖”正式候选人,最多4名为“卓越教学提名奖” 正式候选人;

6.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卓越教学奖”和“卓越教学提名奖”拟定人选,经过公示并发文公布。

四、待遇与职责

1.卓越教学奖材料存入其业务档案,作为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校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上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得浙江科技学院杰出教学贡献奖的教师,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人民币20万元/人;获得浙江科技学院卓越教学提名奖的教师,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人民币2万元/人;获奖教师需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获奖教师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引导和规范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积极支持和帮助青年教师的成长。

五、其他

1.本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科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浙科院教〔20133号)同时废止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推进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共用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建设的投资效益,促进实验室资源的绩效考评与有偿使用工作,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率,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搭建一个全面、高效、便捷、网络信息化的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共用平台,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2]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共享平台是基于校园网为全校师生提供全校所有各类实验室(间)资源、常规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数据,并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完成开放使用的预约登记、审核批复流程,同时,为学校相关部门实现实验室开放共享数据统计功能的系统网站。

二、实验室共享平台由学校主管实验室的部门组织建设与管理,主管公用房与仪器设备的部门协助配合,主管校园网的部门提供系统技术支持,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具体实施实验室开放共享预约审核、使用安排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凡学校设置的各类实验室包括其所属各类仪器设备、设施,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均纳入实验室共享平台信息数据库采集范围内,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有责任、义务提供相应的信息数据资料,同时,组建实验室门禁系统并实现预约使用的数据对接。对用途特殊而无法开放共享的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经申请、审核同意后可不加入实验室共享平台。

四、设立实验室共享平台运行基金,主要用于实验室共享平台的日常运行、网站维护、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开放共享绩效奖励等支出,特别对大型仪器设备优秀机组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参考《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年度服务绩效考评和奖励(补贴)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具体实施实例。

五、实验室共享平台实行分类分批建设,首先建立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数据库、科研实验室、部分专业实验室信息数据库,然后覆盖到所有专业实验室、基础实验室(含常规仪器设备)。

六、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数据需提供所在实验室名称、教学区、房间号码、使用面积、实物照片、体积尺寸、仪器名称、生产厂商、购置价格、分类编号、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使用范围、操作要求、水电气源、材料消耗、安全事项等,特别应注明可开放使用时段、可做实验(试验)项目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要求、审核批复时限及需付费使用等信息数据。

七、各类实验室(含常规仪器设备)信息数据应以每个实验房间为单位提供实验室名称、教学区、房间号码、使用面积、实验室全景照片、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实物照片及相关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使用范围、操作要求、材料消耗、安全事项等,特别应注明可开放使用时段、可做实验项目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要求、审核批复时限及需付费使用等信息数据。

八、大型仪器设备、各类实验室(含常规仪器设备)等信息数据在每学期末根据下学期排课情况、各类实验室设置(新建、撤销、调整、搬迁)情况进行更新;其中,新购大型仪器设备应在设备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加入平台数据库内。

九、全校师生可通过登录实验室共享平台系统网站,了解全校各类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情况,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可开放使用信息,如需要使用可进行网上登记预约或先电话了解后预约,相关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限时审核、批复并安排承接、进行指导。

十、学生因课内实验、开放实验、科技竞赛、科技活动等需要预约使用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应限时批复并安排相应教师进行指导,不得收取实验室使用费用;教师因实验教学、科技竞赛、科技活动指导等需要预约使用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应限时批复并安排落实,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教师因科学研究等需要预约使用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应限时批复,如需相关费用应协商确定,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部门、单位、教师个人因社会服务需要预约使用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应限时批复,其收费标准按《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院成[2009]1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服务收入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科院财[2010]1号)执行。

十二、通过实验室共享平台预约使用实验室的信息数据是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利用率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利用效益年度考核范围内,具体考核内容与指标及奖惩细则见《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共享共用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即将发文)

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实验室共享平台在建成通过系统测试、验收后接受教师、学生、部门、单位的预约登记使用。

生化轻工学院专职实验管理人员十分缺乏特别是原生化学院编制为实验系列的老师也因为教学需要上专业课,大多数专业没有一位专门维护本专业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实验管理员,不得已仪器设备分摊给多为专业老师负责管理某台仪器只要有人要用(不管是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甚至外单位人员)都需要负责该仪器的老师给予配合,肯定不能做到不厌其烦地给予服务

实验教学队伍主要由课程主讲教师、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组成”见《浙江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6号】,希望学校真正落实,用人招聘考虑结合多层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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