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学校文件 > 正文

浙科院政〔2007114

浙江科技学院

关于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的规定

各二级学院(部):

实践教学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实践教学可以加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就业能力。现将有关两个实践学期工作规定如下:

一、第一实践学期教学工作

1、性质、目的

第一实践学期的实习为金工实习、电工实习和生产认识实习,学生在校内外实习基地学习基本的操作技能,提高动手能力,树立劳动观念;对企业管理、运行、设备、工艺诸方面积累感性认识,增长实际知识,初步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第一实践学期一般安排在第二至第四学期或短一、短二学期进行,时间为46周,学生以相对集中组织为主。校内实习基地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分别安排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等。校外实习基地实习主要参加生产劳动、生产现场参观、讲座、生产工艺过程调研等活动。

2、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的指导教师自身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主要职责为:

(1)实习前深入现场,与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实习计划、资料供给等事项。

(2)指定实习小组负责人,让其协助负责做好实习期间的组织纪律、思想、生活及安全等工作。

(3)定期指导、检查实习小组的实习,校内实习基地每周至少二次、校外实习场所(包括实习基地)每周应去一次,随时抽查学生实习记录本。

(4)加强思想教育,及时解决实习小组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重大问题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实习领导小组和教务处。

(5)审阅实习报告,给出评语,作为考核的依据,并参加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对实习报告草率马虎、未按规定完成者,须重做或补做。

(6)根据企业及实习的实际情况,认真探索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教学改革。

(7)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写出实习总结,内容包括实习概况、实习质量分析、发生问题及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及建议等。

3、考核、成绩评定

(1)学生实习结束时必须经过考核,评定成绩。考核方法及成绩评定标准由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力求规范、科学和可行。

(2)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认知实习)等各按一门课程计算,分别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并取得相应的学分。鼓励学生参加技术等级培训和考试。

(3)校内实习基地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主要由基地指导人员制定方法并实行;校外实习场所(包括实习基地)实习成绩主要由指导教师评定。

(4)实习成绩按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平时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请病假要有医生证明,请事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实习缺勤1/3以上(1/3),成绩按不及格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补实习或重新实习,并须考核及格。补实习或重新实习所需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第二实践学期教学工作

1、性质、目的

第二实践学期的实习为工程或技术实习,学生以准工程师身份深入到企事业、科研单位第一线参加技术和管理工作,把学过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运用到所担负的实际工作中,结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宽专业知识,培养独立工作能力,以便缩短毕业后就业的适应过程。同时,在实习过程中寻找毕业设计课题,了解就业信息,争取就业岗位。

第二实践学期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时间为912周。

2、指导教师的职责

除与第一实践学期相同外,根据第二实践学期的实习特点,还应做到:

(1)帮助学生安排、落实合适的实习岗位。

(2)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业务等情况,与企事业指导人员共同商定实习内容、指导方法,以保证实习有足够的技术含量,且比较适合实习学生的特点。

(3)加强检查指导。市内实习每两周至少一次,市外实习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与企业指导人员一起帮助学生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4)认真审阅学生完成的技术成果资料,写出实习评语,作为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5)与企事业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审定后续毕业设计的选题及今后参与企业研究开发工作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3、考核、成绩评定

除与第一实践学期相同外,为保证实习质量,还须完成以下工作:

(1)工科、经管类专业须完成5000字的实习报告,文科、理科类专业的须完成3000字的实习报告。

(2)为了加强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完成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或者完成1千字符的实习报告的英文摘要。

(3)加强对学生技术实践能力考核,考核指标应综合包括技术成果、能力培养、实习态度诸方面,并应充分考虑企业评价。

(4)实习结束后理工科的考核方式以答辩为主,其他学科的考核方式既可以用答辩方式,也可以用另外方式进行。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的学院要成立35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实习答辩和成绩评定,下设由34人组成的若干个答辩小组。实习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均可聘请其他学院教师及校外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实习答辩应有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审标准。

三、组织与安排:

各学院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的教学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审定实习任务书和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人选和实习小组,安排实习前的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检查并组织交流实习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制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方法,组织安排考核;作出书面实习总结。

第二实践学期实习领导小组的组织和职责与前相同,还须注意:

1、第二实践学期实习单位的落实主要采取学生自行寻找选择、指导教师帮助落实、院实习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

2、除学校的指导教师外,必须落实每个学生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指导人员一般应为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管理人员。

3、根据实习内容,可设置一定的选修课。

四、实习管理

1、经费使用

(1)校内实习基地实习经费按学校规定标准直接拨给各基地,由基地负责人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学生实习所需材料、资料、低耗品及小型工具的购置,必要的印刷费用等。

(2)校外实习经费按学校规定标准直接拨给各学院,由主管院长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必要的实习单位管理费及指导人员酬金、讲座(或技术报告)课酬、指导教师差旅费、学生交通费、住宿补贴费以及其它与实习相关的费用等。

(3)实习经费的开支均应有正式发票,由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学校凭据报销;

(4)实习经费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不经学校批准超出预算标准的经费支出,超出部分由各学院自理。

2、环节管理和资料归存

(1)实习前各学院制定出实践环节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工程技术实习任务书等文件,并通知学生领取实习报告本等。

(2)作为反映实习成果的论文、图纸、模型、实物、软件等技术资料,是展示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教学成果的极其重要的教学资料,应按统一要求整理汇总,妥善保存。

(3)实习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第二实践学期结束后,各学院评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小组,并附相关评优材料。

(4)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第二实践学期情况汇总表、第二实践学期答辩安排表、实习成绩、学院总结和评优材料等相关材料学院留存一份,送教务处一份。

二ОО七年七月二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