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院党办〔2007〕15号
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学校同意,现将《浙江科技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11月19日
浙江科技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学校各级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深入课堂听课是提高教学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对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教学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特修订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听课或检查实验(实习)次数要求
校党政领导每月1次;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每月1~2次;
教务处负责人每月2次;
二级学院(部)党政领导每月1~2次;
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每月2次;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1次。
二、听课宜按月进行,不搞集中突击,每次听课至少一课时。
三、每次听课或检查实验(实习),不必事先通知有关教师,但应做好听课记录。
四、每次听完课后应及时向有关教师、部门反馈听课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五、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学期末要做好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每学年末要收集好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册》。
六、教务处每学期末对中层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汇总,供学校作为对干部考核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