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院政〔2007〕98号
浙江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双语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浙江科技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ОО七年六月十三日
浙江科技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的要求,为推动我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保证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结合我校双语教学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双语教学的原则
(一)双语教学课程,是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50%及以上的课程(外语课除外)。
(二)开展双语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获取专业知识以及提高学生运用外语进行专业知识交流的能力。
(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目前双语教学分外文教材全外文授课、外文教材部分外文(50%及以上)授课二种类型。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与申报
(一)双语教学课程原则上从二年级开始在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中开设,教学班人数一般不超过60人。
(二)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必须有10%及以上的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其它专业至少应开出1门及以上课程进行双语教学。
(三)进行双语教学的课程应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外文教材,或选择适宜的外文教材或外文讲义。
(四)为使双语教学稳步推进并有序建设,双语教学实行申报备案制。凡申请双语教学的教师需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双语授课申报表》,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双语教学的要求与工作量计算
(一)为保证教学效果,双语教学课程应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多媒体辅助教学,以利于学生学习。
(二)双语教学课程应适量布置外文作业,用外文命题考试,考核方式应灵活多样,着重考核学生应用外语的能力。应增加口试的比重,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次数、质量和水平,均可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
(三)双语教学的工作量原则上按如下标准计算:
1.使用外文教材或外文讲义,全外语授课、外文板书、外文作业、外文考试的,其工作量以计划学时的2倍计算。
2.使用外文教材或外文讲义,50%及以上外语授课、外文板书,有部分外文作业及外语命题的,其工作量以计划学时的1.5倍计算。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双语授课申报表
浙江科技学院双语授课申报表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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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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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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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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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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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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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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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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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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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双语
授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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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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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部分(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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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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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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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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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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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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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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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部)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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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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