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院政〔2007〕84号
浙江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课程课堂教学
随机性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浙江科技学院课程课堂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浙江科技学院
课程课堂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各课程课堂教学开展经常性的随机性水平评估。为保证该项活动得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宗旨
全面了解我校各课程课堂教学的现实状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全面进行整改建设;同时有力地促进各二级学院(部)进一步明确本科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自觉地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并为学校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考察与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估原则
(一)目标导向性原则
评估体现国家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反映社会发展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通过评估,促进各二级学院(部)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建结合性原则
通过评估,促进各二级学院(部)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本单位教学管理和改革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各二级学院(部)发挥在评估中的主体作用,对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并坚持各项整改建设与日常相关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进行。两者并行不悖,以追求评建的最佳效果。
(三)整体综合性原则
评估包括课程的准备与实施、教学手段与改革、教学运行与质量控制、教学效果等基本要素,它体现了教学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可以较全面地反映一门课程的工作概貌。因此,学校将对课程课堂教学工作的主要过程和重要环节进行整体评估,其评估结论也将对课程课堂教学作出整体的和综合的评价或判断。
(四)测评规范性原则
评估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的系统工程,整个评估过程按照“随机抽课”、“教学资料检查”、“专家听课”、“问卷调查”等程序运行。为保证评估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学校制定(设计)了《浙江科技学院课程课堂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指标与考核标准》(见附件),力求实现评估工作的规范化、运行程序的有序化和观测方法的科学化,尽量减小评估误差,提高评估质量。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准备与实施、教学改革与方法、教学运行与质量控制、教学效果与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共计18项二级指标,另加一个“特色项目”。
四、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将采取分散性的方式进行,即在“自然状态”下根据学校正常教学工作进程先后开展课程课堂教学准备与实施、
毕业论文(设计)、教育(专业、生产)实习、实验教学、课程考试、学风状况、教师课堂教学、辅助环节教学等指标评价。专家组针对抽取的课程进行档案查证、随堂听课和问卷调查等工作,对课程应具备的二级指标评定等级(A、B、C、D四个等级),根据关键指标和核心指标的评定结果给出最终的评价结果,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确定。
学校拟成立由校、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的专家组,下设文科、理科、艺体三个专家小组,并按下列程序对各相关的课程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考察与评估。
(一)随机抽取课程:由教务处按照各个二级学院(部)当学期所开设课程5%的比例,随机抽取课程,并分配到各个专家小组。
(二)查阅教学档案和实际调查:根据抽取的课程,各专家小组要通过查阅相关教学档案材料、随堂听课、课堂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个指标或观测点进行实证性的评价。
(三)完成评价报告:各专家小组分别相对集中,就分工的课程课堂教学工作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估结论,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反馈性意见”,及时向开课学院(部)领导进行反馈。另外,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就课堂教学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进行归纳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
(四)工作总结: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根据所有抽取课程的综合评估结论和各个分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并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
五、结果处理
课程评估结果,除以分项的形式予以全校公布外,将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其中,对综合性评估或分项评估较差的单位,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在适当的时候予以重评。全部评估结果,均以学校发文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存档,作为本年度院系干部业绩考核、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及院系日后申报新专业、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课程课堂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指标与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