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办发〔2016〕5号)第二十条第八点“学生在读期间3次出现1学期所修学分不足应修学分1/2的情况者。在第1次出现该情况者,由二级学院向学生提出书面警告,并向留学生管理中心备案。第2次出现该情况者,由二级学院和留学生管理中心共同向学生提出书面退学警告。第3次出现该情况者予以退学。”之规定,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统计结束后,给予BertrandManzi等45位同学学业预警,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级学业预警学生的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预警学生名单
附件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