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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外〔20165号)第二十条第八点“学生在读期间3次出现1学期所修学分不足应修学分1/2的情况者。在第1次出现该情况者,由二级学院向学生提出书面警告,并向留学生管理中心备案。第2次出现该情况者,由二级学院和留学生管理中心共同向学生提出书面退学警告。第3次出现该情况者予以退学。”之规定,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分统计结束后,给予Theodore Mofya Kunda58位同学学业预警,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级学业预警学生的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预警学生名单

附件

教务处

20161024

上一篇:关于公布通过验收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通知(教务处〔201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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