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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下达2015年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浙科院财[2015]1号)所下达的本年度校级实验室建设经费,结合中央财政、省财政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学校配套情况,经教务处会同计财处讨论、征求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电气学院光电检测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学校配套项目等62015年度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立项(详见附件)。

请相关二级学院、部门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情况,进一步组织项目调研、论证,填报《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学校配套项目应与相应的中央财政、省财政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一并填报实施方案),并根据审批后的实施方案完成实验室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度校级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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