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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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各有关职能处室:
本学期定于第8周、第9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各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处室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在本科评建教学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课堂(实验)教学规范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本部门本科教学评建整改及“质量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教案展示与评比。各学院(部)要组织做好部门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的教案展示工作,并在全面展示的基础上按3%的比例评选出各学院(部)优秀教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出校优秀教案。请各学院(部)安排好具体的展示时间和地点,通知本部门教师并报教务处。
3、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各学院(部)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班主任、辅导员等也要认真听课以切实掌握、了解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将本部门组织的听课情况统计上报。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部)上报的听课统计情况抽查《干部听课记录册》。
4、教学日历、教案、学生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请各学院(部)对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人员)(以下同)的教学日历和教案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检查开学以来各位教师对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一致性,自查教学日历填写的规范性,有作业或实验的课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
5、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对各学院(部)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以及实验教学的教学规范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与实验教学大纲一致性、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备课笔记、日常实验日志的填写、实验报告的批改、开放性实验准备、实验教学过程规范性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内容更新、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等情况。
6、各学院按“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7、请各学院(部)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2007级的主要基础课在第9周统一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与期中考试冲突的课,请各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提前办理临时调课手续,并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备案。
9、请各学院(部)于
5月
9日
前把评建整改及“质量工程”有关工作的自查报告、优秀教案评选结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221办公室。教师填写的《期中教学检查表》请各部门自存。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2008]8号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