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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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的教学资源,实现实验教学的全面改革,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务处[2009]5号)安排,经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学生处、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选做的学生范围
凡学校2006、2007、2008级有籍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开放实验项目选做申报,经批准后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学习与实践。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但创新学分给定每学期限定最高一项。
二、开放实验项目学生选做的范围
(一)学校积极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选做开放实验项目,开拓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
(二)每位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申报选择开放实验项目。
三、开放实验项目学生选做的申报、审核程序
(一)
3
月13日起
学生可通过登陆学校网站首页《热点链接》中的“实验室开放网页”及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的网页,了解学校实验室开放的具体情况,根据所提供开放实验室与开放实验项目的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在
3月
13日
-
3
月28
日
工作时间内,可进行实地了解或电话联系。
(二)
3月
18日
12点
-
3
月23
日24
点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每位学生根据自身的知识结构、兴趣爱好与课程安排,通过了解后申报。
(三)
3
月30日前
,网上报名成功的学生与选做开放项目负责教师进行联系并确认,不确认者不得参加开放实验。
(四)3月30日后,项目负责老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参加项目学生,学校全面开展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开放工作安排
(一)相关学院应在
3月
13日起
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告开放实验室概况、开放项目内容、要求、开放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学生申请程序等相关信息,在
3月
13日
-
3
月28
日
工作时间内接待学生实地参观或电话联系。
(二)
3
月
18
日前
,教务处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开放实验项目选做申请程序编制与测试工作。
3
月
18
日12点起
接受学生的网上申报。
(三)学生处、团委协助进行学生开放实验项目选做的宣传工作。
(四)
3月
30日起
,学院全面开展实验室开放的实施工作。
请学院分管领导、实验中心负责人、开放实验室与开放实验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的宣传、组织工作,做好实验室开放与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的各项工作。
五、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开放工作总结
开放实验项目应该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结束后请各开放实验室与开放实验项目负责人根据开放项目的申报表,认真做好学生成绩录入和开放实验项目研究成果汇编,在开放实验室与开放实验项目总结的同时应提交标志性的开放成果。(成果包括开放项目研究成果中的论文、实验研究报告和实物成果介绍等多种形式,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任选其一进行整理)
联系人:教务处王登科行政楼217办公室联系电话:8507012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王德栋行政楼109办公室联系电话:85070187
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09
年3
月13
日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学生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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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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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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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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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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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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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基础2.综合设计3.科技创新4.技能培养5.教师课题6.其他 |
实验项目性质 |
1.验证性2.综合性3.设计性4.创新性5.演示性6.仿真性7.其他 |
项目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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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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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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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设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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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教师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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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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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及 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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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预约方式 |
1.实验室预约2.电话预约3.网上预约(email) |
学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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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预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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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属学院意见 |
签名(公章): 年月日 |
开放实验室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实验室所属学院 意见 |
签名(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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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2份,一份学生,一份开放实验室所属学院。
2.实验项目类型、性质、学时数、创新学分、开设学院、开设实验室、指导教师、成果形式及考核方法栏目由项目开设学院填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