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浙科院党办发〔2019〕5 号)和《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4〕33号)(附件1),现将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进程
1.2020年11月25日前,各学院(部门)确定1~2名负责本次考核工作人员(二级学院一般为教学秘书),并将人员信息(附件2)发教务处。
2.2020年12月4日前,按本学期实际开课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开课任务信息维护与更新。
3.2020年12月11日前,各学院(部门)通过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小组成员,并将书面稿(双面打印,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章)交教务处。
4.2020年12月11日前,各级系统管理员完成“教学业绩系统”基本数据录入(网址:http://jxyj.z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jsp)。(系统管理权限说明见“附件3”)
5.2020年12月18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在核对业绩考核系统已有数据的基础上,完成个人应填报数据的系统录入。
6.2020年12月25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教师个人录入数据的审核。
7.2021年1月5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全部数据审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8.2021年1月22日前,各学院(部门)将考核结果(含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及未参加考核人员统计表“附件6”)发教务处,并将考核结果打印盖章连同教师个人考核表(双面打印、首页签名)交教务处。
▲注:各项工作请尽量提早,如与学校其他工作冲突,以新发布通知为准。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按时间要求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其中:第1项交电子稿;第3项、第8项需同时交纸质稿、电子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老师,行政楼207,0571-85070116,103259@zust.edu.cn)
三、关于考核对象的补充说明
考核对象为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包括聘为教学科研岗的教学人员、专职实验教学人员、辅导员和双肩挑干部。其中,辅导员不计入各学院(部)的考核人数,负责国内学生和留学生的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后分别报学生处和留学生中心,由学生处和留学生中心分别制定相关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四、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doc
附件2.考核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3.教学业绩管理系统管理权限说明.xlsx
附件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未参加考核人员统计表.xlsx
附件7.教学业绩管理系统-系统管理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8.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教师使用说明.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