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成绩证明的印章使用,经学校批准,自2019318日起正式启用浙江科技学院成绩证明专用章,具体通知如下:

1浙江科技学院成绩证明专用章为中英文对照章(见“附件1”),其对应英文为“ZHE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Certification”浙江科技学院成绩证明专用章主要用于:

⑴ 本科生中英文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完成);

⑵ 中英文课程修读证明(自助打印机完成);

⑶ 中英文在读证明(自助打印机完成);

⑷ 对已盖此印章材料进行密封(自备信封);

⑸ 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等与成绩相关的证明。

2浙江科技学院成绩证明专用章启用后,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公章原则上不再用作本科生成绩相关证明。

3.本科生在读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其翻译件等与本科学生学籍相关的证明材料使用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公章(见“附件2”)。

联系人:黄祥岳

联系地点:浙江科技学院小和山校区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85070287

特此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318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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