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请各部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与在杭高校开展教师互聘互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浙科院办发〔2008〕21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及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浙科院人[2016]5号)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在10月30日下班前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聘用的外聘教师(含高校互聘输入教师)的《浙江科技学院兼职任课教师登记表》(附件1)(如属续聘,且相关信息无变化的,说明后登记表的附件材料可省略)及《浙江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教务处,未按期上报的,教务处将不再予以审核。
2.各部门通过高校教师互聘互认网进行的输入/输出的教师,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在杭高校教师互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8]18号)要求,一旦确认聘用关系后,及时签订《在杭高校教师互聘协议书》(附件3)一式四份,并向双方学校教务处备案,聘用部门在每学期结束时,应对聘用教师完成工作情况(数量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填写《互聘教师情况反馈表》(附件4)一式四份,送教务处。
3.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
4.未经批准、备案,各部门自行聘用的外聘教师或受聘于其它学校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学校将不予认可。
5.材料要求:附件1(包含所需附件),书面稿一式三份,所在学院(部)、教务处、人事处各存一份;附件2,电子稿、书面稿各一份;附件3和附件4,书面稿一式四份,教务处、教师本人、相关学校及协作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070116;电子邮箱:103259@zu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207。
附件1:兼职任课教师登记表.doc
附件2: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在杭高校教师互聘协议书.doc
附件4:互聘教师情况反馈表.doc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