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绩效工资划拨办法(试行)》(浙科院政发[2015]7号)精神,请各部门对本部门2016年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生学分数)进行核对,本次核对的数据以教务系统内数据为准,本数据的导出时间是2016年11月1日,如果学生人数在之后有请在表中直接修改,并以红色标注。
请各部门核对完成后,在12月12日下班前将核对后的电子稿发至529744244@qq.com(不要用QQ传送)。.
其他说明事项:
1.所有外教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及由国际处核算;
2.各部门所承担的留学生教学任务由国际处核算,相关教学任务中留学生数已减;
3.各部门所承担的中德工程师学院的教学任务,由中德工程师学院核算。
附:
2016年度教学任务(生学分数)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