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本学期定于第9周、第10周(11月7日~11月20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和日常教学秩序进行认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本学期各专业教学安排进程表,对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各有关教学单位要对本部门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着重检查课堂的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作业等)。

3.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本部门领导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教务处(表格见附件3,同时附听课记录表复印件)。

4.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教务处(表格见附件4)。

5. 课程组(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课程组(系、教研室)上报本年度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开展次数、内容、成效、问题及建议等),作为评优参考。

6.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含照片,文字以宣传报道稿组织)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对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于11月28日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附件1)、“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4)等其它各项检查情况的电子稿及纸质稿交教务处(电子稿发至y310013@qq.com,纸质稿送至行政楼209办公室);另外,教师个人所填写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附件5)、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登记表(附件6)等请各部门自存备查。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

2.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

3.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

4.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汇总表

5.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教师用)

6.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情况登记表(教师用)

教务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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