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6〕5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将对2011年前设置的正常招生专业(已通过教育部评估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除外)进行数字化评估,现将39个需要数字化评估的本科专业相关评估数据(具体见内网附件:39个专业评估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到2016年5月9日。不管是否有异议,都需向教务处反馈,并于2016年5月9日前将反馈意见纸质稿(负责人签字和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盖章)送至行政楼209室,教务处联系人叶志彦,联系电话:85070129。请各二级学院予以重视,认真核查,及时反馈。
教务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