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单位(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433号)(附件1),现将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进程

1.20211130日前,各学院(部门)确定1~2名负责本次考核工作人员二级学院一般为教学秘书),并将人员信息(附件2电子表即可)发教务处。

2.2021年12月6日前,按学年度实际开课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任务信息维护与更新。(★提醒:务必在此时间点前,完善课程类别、选课人数等信息,如全外语/双语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或认定)、优质课堂/优秀课程、学分制社团、特色班等信息。教务处于12月7日导出2021年度教学任务,核算各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未在系统完善的教学任务将不予确认。

3.20211215日前,各学院(部门)通过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小组成员,并将书面稿(双面打印,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章)交教务处。

4.20201220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完成个人数据填报、核对与分配

5.2021年12月23日前,学院(部门)完成教师个人填报数据的审核,提交教务处。

6.20221月7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7.20211月14日前,各学院(部门)将考核结果(见附件,“考核成绩汇总表”“考核情况汇总表”“未参加考核人员统计表”)电子表发教务处,打印盖章后,同教师个人考核表纸质稿(双面打印、首页签名)交教务处。

▲注:各项工作请尽量提早,如与学校其他工作冲突,以新发布通知为准

二、关于考核对象的补充说明

考核对象为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包括聘为教学科研岗的教学人员、专职实验教学人员、辅导员和双肩挑干部。其中,辅导员不计入各学院(部)的考核人数,负责国内学生和留学生的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后分别报学生处和国际教育学院,由学生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分别制定相关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三、其他

1.本次启用新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关于系统上线、培训及考核具体进程与要求,在教学业绩管理人员QQ群(群号:642712103)进行,请各学院(部)、部门考核管理人员尽快加群。群二维码:

2.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姜老师,行政楼207,0571-85070116

联系邮箱:103259@zust.edu.cn

附件: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doc

附件2.考核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3.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未参加考核人员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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