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促进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安排好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把教学检查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天有学院领导值班、每天有人检查。请在2018312日前将本学期的教学检查安排表(附表1)(纸质稿)上报教务处421办公室,学校将根据各部门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834

上一篇:关于各专业中推荐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7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