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6〕5号)文件精神,我处近期对42个正常招生且有毕业生的专业进行了数字化评估,现将数字化评价数据结果挂在教学管理人员群内,予以公示。

请各学院对本学院所属专业的评估数据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在2017年6月28日前将相关专业书面评估数据由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联系人:叶志彦,电话85070450。

教务处

2017年6月22日

上一篇:关于召开2017年度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协调会及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展交流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2016年度各专业数字化评估数据公示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