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各二级学院(部)、各位同学:

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可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调查时间为2021年91日至1020日。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本部门师生参与调查工作。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1

上一篇:关于上报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检查安排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在校生学习生活满意度调查问卷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