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二级学院(部):

有效推进我校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对已完成研究工作校级教学研究项不含18年及之后的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再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结题时间要求

2018年(含)之前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可参照教务处网站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 《关于做好教学建设类项目校内结题工作的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之前提交结题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题,学校将不再受理,并2021年底发文公布撤销处理。2019年(含)之后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已过两年建设期尚未结题验收的有特殊原因,经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可在两年建设期结束时再延期1年结题超过三年还未申请结题的项目将被终止作撤销处理

二、结题验收依据验收程序、验收结果公布

参照教务处网站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 《关于做好教学建设类项目校内结题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教务处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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