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我校有12项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请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要围绕我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办法》,主要针对我校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青年教师助教机制、国际化与本土化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质与内涵、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方法、地方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其它方面可参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二、申报立项名额
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12项;同时为创设系统的教学改革体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18项。
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项,各部、相关职能部门限申报1项。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微观而重要的环节。我校将继续把课堂教学改革纳入教学改革整体工作,初定于9-10月期间启动2018年度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另立项18项,具体安排9月份另行通知。课堂教学改革要高度重视用好信息化、“互联网+”手段,有效改进课堂教学组织和评价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人才培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与人才培养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重在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与成功推广应用。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主持项目仅限一人一项,参与项目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学校将在本学期末集中组织一批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组织初评,按规定名额推荐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项目进行汇总,组织评审,评审出30项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校内公示,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前12项向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后18项正式发文立项为2018年度校级重点教改研究项目。
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按规定名额对申报材料汇总后,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1份,须盖部门公章。
电子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3、网评版《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用作网络评审材料)。网评版申请书不得出现项目主持人、参与人姓名和项目所属部门的名称,可用××代替,否则网评成绩作零分处理。电子版以word格式上报,以项目名称命名。
六、项目结题要求
省级项目须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类核心期刊论文(或两篇教改论文,或由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1部),校级教改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含《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